惠州房东被欠租四年反蒙冤 中院四载终判赢
时间: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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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六审致妻离子散 中院四载终判赢

  本报记者 游春亮

  这是一起简单的租赁纠纷,却引发出令当地社会各界瞩目的“暴力案件”。

  广东省惠州市闹得沸沸扬扬的“租赁暴力案件”近日终于有了结果——这宗租赁纠纷,经历了惠城区人民法院3次同样的判决结果;曾两度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在历时4年多时间的3次判决、两次上诉、两次发回重审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房东胜诉。

  缘起

  承租方拒交租金引发租赁纠纷

  案件的起源要追溯至6年前。

  2006年11月,房东邹湘洪将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某大厦的首层以及4层至15层,出租给广东省揭西县人林泽伟等5人作为宾馆、桑拿、娱乐等配套经营,租期共20年,承租方享14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计租日期为2008年1月8日。但从承租的第二个月起,承租人林泽伟却要求房东将原大厦名称,更改为自己经营的宾馆名字、不允许房东家人从大厦正门口进出。

  这一要求遭到房东的拒绝,林泽伟却以此为由拒交租金。其间,房东多次履行告知林泽伟交纳租金的义务,但林泽伟在坚持拒交租金的同时,还将大厦的地下室、公共停车场、消防通道霸占使用。按照合同规定,承租方3个月拒不缴纳租金,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出租的物业。在多次与承租方交涉未果,对方仍坚持拒不交纳租金的情况下,房东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开始了长达4年之久的漫长“诉讼之旅”。

  进展

  三次相同判决被两度发回重审

  2008年5月,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年末,法院判令房东不得解除合同,承租方在原址继续经营。房东不服一审判决,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惠州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惠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惠城区人民法院重审的结果仍然与之前的判决一样,房东不服重审的判决结果,继续上诉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后,惠州市中院再次以同样理由发回重审。而这次发回重审的结果与前两次毫无分别,房东再次败诉。房东对一审法院的3次判决仍然不服,第三次向惠州市中院提起上诉,这次,惠州市中院直接受理了此案。

  在经历了4年多漫长的“诉讼之旅”后,今年中秋、国庆“双节”前,房东终于盼来了惠州市中院的终审判决:解除合同。房东最终胜诉。

  结果

  停电停水引发刑事案20员工被抓

  在诉讼期间,这起租赁纠纷曾引发了“暴力案件”。今年2月27日,房东指令该大厦电工对林泽伟租用的酒店等实施了停电停水。随后,一名自称是该大厦员工的网民发帖,称该酒店遭到黑社会百余人的打、砸、抢和围攻。

  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局对该网帖高度重视。3月20日晚8时许,公安机关将正在大厦房东餐馆工作的厨师、服务员、保安员等20人带走调查,不久,其中的18人被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

  警方当晚在带走房东餐馆20名员工的同时,还在房东弟弟邹湘惠的办公室内,搜获一支已断为两截的破旧猎枪以及多发子弹。警方随后以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将邹湘惠刑事拘留。

  据邹湘惠家属陈女士介绍,被警方搜获的猎枪,属其年逾90岁高龄的公公邹金松所拥有,是其上世纪80年代年轻时上山打猎之用。该猎枪多年前早已断成两截,是一支根本就不能正常使用的猎枪。

  记者获悉,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已就邹湘惠涉嫌该两项罪名,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将于10月12日在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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