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咬伤执法员被诉 称遭暴力执法正当防卫
时间: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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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被交通执法总队抓到,要以开黑车处理,不配合执法的吕某遂将执法人员的胳膊咬伤,昨日在东城法院受审时,吕某(见图)辩称是执法人员没有亮明身份,咬人也是他的自卫之举。

  据检方指控,今年7月11日,吕某非法营运至北京站西广场时,交通执法总队第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向其亮明身份检查,吕某拒不配合工作,将执法人员右前臂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检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其公诉。

  “我对事实和罪名有意见。”吕某随后讲述了他认可的事件过程,事发头天在公交车上认识了一名来京做食品业务的女子,得知对方要到北京站乘火车,就提出开车送她去,女子说好给他20元车费,他予以谢绝,“我想她要在北京招人的话,我不就有工作了,所以没跟她要钱。”

  吕某说,停车后就有一人过来拔了他的车钥匙,让他下车,“对方也不出示执法证,我还以为遇到打劫的。”吕某坐在车上不配合,在对方上前解他的安全带时,他就咬了对方右臂一口,“他用胳膊顶住我的脸送到我嘴边我这是属于正当防卫。”吕某辩解,他并不是开黑车的,反而对执法人员穿便装、不亮执法证以及执法不文明提出质疑。

  公诉人提交证据表明,交通执法人员可以便衣执法,而且执法人员表示当时多次向吕某出示执法证,也不存在执法不文明的情节,而且乘客的证言表示,吕某收取了她50元车费。吕某提出调取相关录像的要求,同时要求调取执法全程的录像,以证明自己遭受暴力执法。法官随即中止庭审,待补充证据后再开庭审理。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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