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残疾妻子送回娘家 谎称下落不明起诉离婚
时间: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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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堪重负,邹某将身患残疾 的妻子王某送回几百公里外的娘家后两年多没有过问,近日,他以妻子离家出走 下落不明为由起诉离婚。却被细心的法官识破其中隐情,往返千里审理了这起离 婚纠纷,使王某得到了经济补偿。

  今年8月,37岁的男子邹某到法院起诉与妻子王某离婚,在起诉状中,他称, 妻子性格暴躁,两人性格不合,2009年7月,妻子无故离家出走,从此下落不明, 目前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为证明妻子的确出走,他还拿出了当地数十名 村名签字的“证明”作为证据。

  彭州法院丽春法庭的祝增巧庭长受理此案后,并未简单采信邹某的证据,而 是围绕本案的关键,即王某的下落展开了调查,法官向王某在四川省古蔺县的娘 家发函,结果很快就收到了回复。原来,2007年,周某经人介绍,与比自己小13 岁的王某恋爱。两人婚前,王某就因交通事故导致肢体残疾不能行走,语言表达 能力也存在障碍。但考虑到王某尚年轻,病情经治疗可能好转,两人还是结了婚 。岂料婚后一年多,王某的病情并没有如预期般好转,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久 而久之,邹某对妻子有了嫌恶心理,2009年的一天,邹某将难以行走的妻子送回 了几百里外的娘家,自己一个人回到彭州,两年多来没有与妻子联系过。对外, 他一直声称妻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因此,才有了村民们签字的“证明”。

  面对妻子娘家人的反驳,邹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明知妻子下落,却谎称下落不明的行为。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因邹某坚持要求离婚,法官决定对本 案继续审理。考虑到王某家在古蔺的深山中,下山需要人背,非常不方便,法官 决定亲赴古蔺县到王某家中开庭。9月26日,法官们走了1个多小时雨后泥泞的山 路来到王某的家,庭审中王某表示,虽然对邹某的行为很失望,但也不愿拖累邹 某。邹某也向王某承认了错误,并当场支付了王某数千元经济帮助费。(记者 陈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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