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搬进新买的房子里才俩月,就有人以该房被抵押为由,找上门来索要房子,荆某夫妇这才知道上了当。无奈之下,他们把市住建委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房屋抵押登记。今天上午,昌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房某与荆某系一对80后的小夫妻,他们在去年年末和李某协商,要购买李某位于昌平区东关南里小区的一套房屋,并于今年2月办理了网签登记。据荆某介绍,在此期间,双方一直协商房屋转移登记事宜,但因各种原因未来得及办。今年6月,荆某夫妇高高兴兴地搬进新家,可没想到才住了2个月,一位陌生人便敲开他家的房门,告知李某欠他90多万,已将这房子抵押给他。荆某大惊之下,赶紧跑去房屋登记部门核查,发现房子果然已被抵押,而此时,却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李某了。
“我们已经在住建委办理了房屋网签登记手续,而且网签登记并未撤销,住建委怎么能为他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呢?”荆某认为,住建委为同一套房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在上午的庭审中,住建委答辩称,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房主和抵押相对人均亲自到场,抵押手续合乎法规,不能撤销。
政府出台网签的目的本就是为了防止一房两卖,或者售房者在签合同后又有损害购房人利益的行为。如果网签后房主又能把房子抵押给其他人,那么网签的作用何在呢?本报将关注此案的审理。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