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进修医生不慎摔落新生儿致其抢救无效死亡,进修医院是否应担责?9月28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由被告赣州市某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5020.89元。
据悉,原告王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6月28日,原告怀孕33周以上入住被告赣州市某医院分娩,于7月3日顺产一对男双胞胎大龙、小龙。考虑系早产儿需将婴儿转入新生儿科,被告谢某(系被告赣州市某医院的进修生)在转送小龙过程中,见棉被覆盖小龙口鼻,在调整棉被的时候,小龙从包被中滑落,头落在地上,谢某立即抱起小龙送往新生儿科进行诊治。
2012年7月10日,小龙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等实际损失7810.34元、死亡赔偿金3499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双方为此产生纠纷而诉至该院。
另查明,原告的损失:医疗费4156.89元、交通费64元、住宿费900元、死亡赔偿金3499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合计405020.89元。(李莉、记者朱超)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