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经常挨打 受虐后生命垂危送医院抢救 医生报警导致案发 继母虐待 女童判给亲妈
6岁女童小云(化名)长期受继母严重虐待,直至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治疗医生报警,这起虐待儿童案才大白于天下。
继母此后被批捕,小云生母张女士将前夫陈先生告上法院,要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小云变更由生母张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向张女士支付1000元生活费至小云年满18周岁止。
宣判现场
法院认定 生父未及时制止家暴
上午10时许,小云父亲陈先生迟迟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法官随后进行了缺席宣判。
陈先生此前表示,他工作虽然比较繁忙,但父母可以帮助抚养女儿,由他对女儿进行抚养更有利于女儿的成长和教育。
法院审理查明,小云在与父亲、继母蔡某共同生活期间,长期遭受身体伤害,从陈先生数次带小云到医疗机构就诊,陈述病情,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情节来看,他对女儿长期遭受身体伤害应为知情,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他的上述行为显然不利于小云的身心健康。
法院据此判决,由张女士对女儿进行抚养。法官还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后,双方均应互相协助配合,共同为小云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主审法官冯诏锋宣判后表示,此前为了让小云有一个更有利于她成长的家,他曾先后到陈先生和张女士家进行过家访。
从经济条件上看,陈先生家更好一些。但陈先生工作很忙,而且在之前的抚养期间未尽责。而张女士工作时间更稳定一些,而且每月也有固定的收入,加上陈先生支付的抚养费,独自抚养女儿不成问题,所以判决变更了抚养权。
小云生母 如何抚养还需要协商
虽然赢了官司,但记者从张女士脸上却看不到一丝笑意。她告诉记者,“女儿目前在奶奶家,我的个人条件有限,具体如何抚养女儿,还需要双方协商。”
提起女儿,张女士眼圈红了。她说以前想看女儿,对方不让,出事后再去看就比较顺利了。“现在我每次发了工资,都会马上买些东西去看孩子。她刚出院时,还很亲热地叫我妈妈。这几次去看,她不太爱叫我了。我想可能是她受到的身心创伤还没完全愈合吧。孩子的外伤基本上好了,只是头皮被继母用开水烫过,目前还没完全恢复。”
对于如何抚养女儿,张女士显得心事重重,“我会努力工作,争取让她上大学。不管她将来是否孝顺我,只要她能正常生活,不像她后妈那样去伤害别人就行。”
案情回放
虐待继女 继母被批捕
2011年12月的一天,小云因为吃荸荠卡住嗓子窒息,被送到医院抢救。医生惊愕地发现,这个年仅6岁的孩子身上伤痕累累,头部局部脱发,眼部受伤肿胀,头、颈、胸、背乃至阴部都可见多处陈旧性瘢痕,阴部还出现少量出血和破溃……医生赶紧报警。
小云受继母蔡某长期虐待的事实终于被发现。经司法鉴定,小云已构成轻伤。
蔡某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刑拘,之后被批捕。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 2004年,张女士和陈先生经人介绍结婚,次年有了女儿小云。由于性格不合,两人2007年离婚,小云被判给父亲抚养,张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250元。
小云奶奶说,儿子离婚后,小云一直由她和老伴照顾。2008年,儿子与蔡某再婚。蔡某开始对小云挺好,但随着自己的儿子降生,加之可能因为拆迁与老人出现财产纠纷,才开始虐待孩子。
亲妈起诉 讨要抚养权
据小云说,她在家总吃白面条,妈妈(蔡某)连酱都不给,她只在爸爸过生日时吃过一次有酱的面条。她因为挨打去过三次医院,一次是肚子被踹坏了;一次是妈妈脱光她的衣服用开水烫伤了她;最后一次是妈妈掐她脖子,她喘不上气把舌头咬烂了,妈妈还让她吃荸荠,她才晕过去。
今年年初,小云生母张女士将前夫告上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并要求支付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
据报道,小云父亲陈先生是一名交警。对于为什么没有及时阻止女儿受害,陈先生是否尽到抚养义务的疑问,小云奶奶一口咬定儿子工作忙,“每天早出晚归,无暇照顾家里,根本不知情”。
5月30日,朝阳法院首次开庭,小云奶奶作为儿子的代理人出庭。老人说:“亲妈要抚养权,我不能不同意。孩子跟着亲妈,这点我放心,但她条件不好,可能没法养孩子。”
专家建议
未成年人应优先保护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
她表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现象缺乏有针对性的规范。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比较隐蔽,但危害性极大,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但由于分散且缺少系统性,缺少可操作性的预防与干预措施。
张雪梅说,2011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 “反家庭暴力立法,应当突出未成年人优先保护原则,体现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现有法律法规在预防与处理家庭暴力的规定中,没有突出这项原则,而是主要关注妇女遭受家庭暴力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隐藏在婚姻家庭的背后。”
建议设立强制报告制度
张雪梅在对300名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研后发现,这些案件基本都是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致残致死或持续多年才浮出水面的。“有的未成年人长期反复遭受暴力,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儿,遭受父亲暴力侵害长达14年。”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应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否则不利于及时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不利于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保护。”张雪梅说。
张雪梅介绍,国外普遍建立了关于儿童遭受暴力的强制报告制度。“美国50个州制定了强制报告的法律,要求服务于儿童的专业工作者在发现儿童有被虐待的迹象时要立即报告。专业工作者包括外科医生、护士、老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等。
为受虐儿童建庇护场所
张雪梅指出,在目前的法律中,没有具体的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紧急庇护和临时安置程序的相关规定。“很多家暴案件发生后,即使公安机关介入,即使能预料到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可能会再次遭受威胁,也无法进行紧急救助和临时安置。”
未成年人自己不了解也没有能力主动申请庇护,导致他们只能继续留在危险的家中。如果能建立紧急庇护场所,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受害儿童。
延伸采访
四种家庭 儿童最易受家暴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王行娟。
王行娟介绍,该中心的研究发现,有四种家庭最容易出现家庭暴力,单亲家庭、继亲家庭、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 “与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相比,儿童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更严重。”王行娟说,妇女受到家暴后还能还手,向警方或亲友求救,但受虐儿童根本不知道报警求救,大多忍气吞声。
王行娟表示,家长实施家庭暴力,会泯灭孩子的进取心、创造性。“他们很容易形成性格上的缺陷,认为被打是因为自己不好,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容易形成自闭、懦弱的性格。进入社会后不信任他人,造成融入困难。而且家暴会让一部分孩子认为,处理人际关系最有效的就是‘棍棒’和‘拳头’。最可怕的是,这种暴力经历会很容易被孩子传下去。”
他山之石
英国:2002年,苏格兰地方政府颁布法令,禁止成年人对不满3岁的孩子打屁股或扇耳光,亲生父母也不例外。无论多大的孩子,严格禁止体罚,比如打孩子头部,摇晃,动用皮带、拖鞋等。
美国:美国法律规定,有关政府机构要保护儿童不受虐待和忽略,要确保父母或法律监护人照顾孩子的过程中,不给儿童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老师、社会工作者或医生如果发现儿童受到虐待,必须向有关机构报告,否则他们自己可能受到轻罪指控。
瑞典:1979年7月,瑞典全面禁止体罚儿童的法律生效,父母对孩子,无论扇耳光、打屁股、罚跪或是揪耳朵,都属非法行为。本版文/ 记者 李奎
张女士接受采访时眼含泪光,对于如何抚养女儿,她说还要协商 摄/记者 曹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