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逛街无聊去抢手机 作案后自首获从轻判决
时间: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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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前,就在蓝天商场附近,16岁的谢小珍与秦燕、陈慧、刘小欢抢走了过路两名少女的手机。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李昕 通讯员 周征远

  只因无聊为打发时间,五年前的农历新年,广州市海珠区四名爱美的少女在大街上抢劫了另外两名少女的漂亮手机,从此改写了她们的人生轨迹。少女抢劫犯,案发时还以为最多被拘留几天,最终尝到了看守所里的铁窗泪,亲人离别的苦涩,承担罪名后的重负。案发时年仅16岁的谢小珍选择重新面对不堪的过往,自首并获得从轻判决,她希望警醒更多年轻人切勿贪图一时之快而酿终生遗憾。

  广州少女新年结伙抢手机

  2007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五,当晚7点,16岁的谢小珍与秦燕、陈慧、刘小欢晚饭后闲逛到海珠区江南大道蓝天商场附近,见到了过路的两名少女周某和钟某。“那个女孩手机挺漂亮的,不如我们一起上吧”,有人提议抢手机。人多欺人少,周某和钟某害怕被殴打,只好跟着来到江南西路紫丹大街,交出两台索尼爱立信手机(共价值2257元)。

  被抢的少女在街上惊慌失措,大哭了起来,抢劫的少女们拿着好看的手机姗姗离去,只有年纪最小的谢小珍没走。谢小珍留在远处安慰两人,带她们到附近打电话通知家人。随后,十多人赶到现场,除了家属,还有接到报案的警察。

  谢小珍协助警察打电话给秦燕,秦燕把两台手机拿了回来,而后,谢小珍和秦燕涉嫌抢劫罪被带回派出所。那时,还差31天,就是谢小珍17岁生日,结果她在看守所被羁押了2个多月。同年4月25日,谢小珍获取保候审。

  然而,谢小珍违反了取保期间的规定,离开了广州。直到2011年11月1日,公安机关得知谢小珍回到广州,通知她到派出所。时光荏苒,谢小珍投案自首时已经21岁。据悉,秦燕案发时已年满18岁,此前已被法院判刑,另外两名少女至今未落网。

  读书时曾被他人抢手机

  初中二年级刚开学,谢小珍就辍学了。“我爸妈以前做生意破产了,我就跟着来到广州,以前我在汕头读公立学校,这边读私校,跟以前学校的环境比起来相差很远,我很不适应。”谢小珍连续两个学期刚开学就休学,父母拿她没办法,家里三个孩子上私校每年学费近2万,只好同意让大女儿退学。

  当时小珍想得很简单,出来工作,自己赚钱。结果辍学后在家休息了一年,以为每天吃饭看电视睡觉,日子也很好,后来妈妈要她帮忙打理饮食店,学习经商,之后经熟人介绍,在中大布匹市场做批发营业员,每月650元工资。

  “我那时刚来广州没什么朋友,读书时,也被人抢过手机。在49中学那边,那天很晚了,十几个人抢我的手机,还打我。我什么都不懂,也不肯把手机给他们,我就跑。当时一个认识的朋友经过那里,我就跑过去,跟他说我很怕。”因为这件事,让小珍感到自己应该多认识一些朋友。出来工作后,就认识了很多朋友,当然包括本案中的三名18至20岁的少女。

  抢劫不为钱只为打发时间

  “其实我认识的朋友本质也不坏,但为什么要抢手机”,谢小珍说,这个讲起来是有点好笑的。“并不是为了钱,因为那时刚好过年,我根本就不缺钱,妈妈会给我钱用,老板过年也给了很多利市。那次是无心去做的,就是想打发下时间,闲着没事做。”

  “有个朋友说,那个女孩手机挺漂亮的,不如我们一起上吧。就是受了一些诱惑,觉得做了也不会有什么事,最多就是拘留几天,没想到会坐牢,直到出事了才知道后果那么严重。”其实,两名被害人与谢小珍是认识的,但不是很熟。两个少女比小珍还要大一两岁,出来打工也有一段时间了。

  “我非常后悔,如果我不跟她们去……”小珍解释道,当晚她如果有心抢劫,肯定就走了,不会留在那里等着被抓。“因为当时我觉得她们很可怜,她们在那里哭,我一个人留下来了,说我陪你们回家吧。”

  没想到,被害人家就在附近,派出所就在马路对面。家属和民警到场后,劝小珍叫同伙把手机交出来。秦燕于是回来交出手机。“我不知道法律的这些问题,直到民警送我们去看守所”,小珍说,“我在囚车上还跟秦燕说,应该关我们十几天就可以出来了吧!”“去到那里,问了那些管教,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走。管教说,你来到这里不是十天八天就能走的,是要判刑的。那时我开始害怕了。”

  自首获得从轻判决缓刑

  对于曾经那些不堪的往事,有人选择逃避或者遗忘,谢小珍选择重新面对,最终获得了谅解。海珠区法院少年庭经审理,考虑到谢小珍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可减轻处罚,且谢小珍归案后悔罪表现较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酌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如今长得亭亭玉立的谢小珍,有一双透彻明亮的大眼睛,落落大方并不显得十分拘束。她热爱时尚,很会打扮,三两句话就能与人“自来熟”,到法院报到时懂得乖巧地回答法官对其缓刑期近况的询问。

  “爸爸说,做了这样的事情判了刑,肯定还是跟一般人不一样的。”谢小珍说,她其实很害怕别人知道她的过往,但愿意接受记者采访,讲述那些年,她一个未成年女孩参与抢劫、被关进看守所至今发生的事情和她的心理变化,希望警醒更多的年轻人不要步她的后尘。

  铁窗泪

  写信给父母 哭称悔不当初

  在看守所,对谢小珍来说,最深的体会是“觉得浪费时间,也害得爸爸妈妈很伤心”。小珍说着哽咽起来,眼泪在眼眶上打转,父母先后去看过她两次。记者问什么让她印象深刻,小珍说“其实我写了一封信”,这也是她第一次写信,第一次跟父母敞开心扉,禁不住哭了。

  谢小珍在看守所看到大家都在写信,于是也写了很长的一封信。“以前我没有帮他们做家务,体会不了他们有多辛苦。所以写信说以后我出去了会怎样,应该怎么做。直到现在他们还保存着这封信。”

  “我没收到回信”,小珍满脸泪水,她说“我出去之后,妹妹告诉我‘其实你写了那封信,妈妈看了也在哭"。

  小珍说,父母应该是不知道怎么写,此前和女儿交流就很少。“因为妈妈没有破产以前在广州,我跟爷爷、奶奶、妹妹一起在汕头生活,五六年没有见父母,有些感觉心里很陌生。”

  父亲劝她勇于面对

  2011年11月1日,民警来到谢小珍在广州的父母家,小珍并不在家,母亲以为民警又要把小珍关回去,很害怕。但最后,谢小珍接到了父亲的电话。“爸爸说要面对的始终要面对。”

  谢小珍战战兢兢地回到派出所报到,民警见到她感觉她变化很大,长大了又成熟了。在海珠区法院受审时,见到法官谢小珍还是很害怕。“法官问我的一些事,其实过了那么多年,有很多都不记得了,具体怎么做的都忘了,我也不想记着。有时我记得,时不时也会想到,想起最多的是,如果当时不去逛街就好了。”

  记者问及如果可以重新选择。谢小珍叹了口气说,“没有如果,只有以后做好一点了。”

  “并不是为了钱,因为那时刚好过年,我根本就不缺钱,妈妈会给我钱用,老板过年也给了很多利市。那次是无心去做的,就是想打发下时间,闲着没事做。

  法官问我的一些事,其实过了那么多年,有很多都不记得了,具体怎么做的都忘了,我也不想记着。有时我记得,时不时也会想到,想起最多的是,如果当时不去逛街就好了。”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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