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珊 通讯员洪法 实习生吴秋梅 邹筱青)武汉一房地产公司售楼经理,将代收购房户的78.5万元房产税款私吞,再以假银行公章骗取房产部门办出房产证。记者昨(13日)悉,这名罗姓男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51岁的罗某,案发前在武汉国光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9年9月至去年7月间,他一共收到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需缴纳的税费78.5万元。随后,罗某伪造一枚某银行的收讫章,从房产部门骗得全部房产证发放给业主,应缴的税款则全部私吞。
去年11月12日,罗某向税务机关自首并将赃款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