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 冯劲松 通讯员 吴声 龚述 实习生 邓梦琳)“不是亲身遇到,真没法相信,亲如兄弟的人竟这样骗我。”面对检察官,50多岁的王凡泣不成声,他积攒多年的百万元养老金被好友挥霍一空。
昨日青山区检察院介绍,当地知名国企职工龙某,因犯合同诈骗罪,当地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7年夏季,王凡在青山钢花新村一报亭闲谈,结识龙某,龙自称国企公司计算机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并告诉王凡一些公司“内幕”,王凡深信不疑,得知王凡颇有积蓄,龙某更是主动示好。从此两人一起喝茶聊天,相互串门,俨然铁哥们。
当年底,龙某称自己有关系,负责为公司采购节假日物资,鼓动王凡帮助采购,转手就可赚大钱。在龙某一再鼓动及利诱下,王凡动起采购物资发财的念头。为让对方深信此事,龙某自制一份“物资供应合同”,双方签订后,龙某租下二航局小区一个仓库,专供堆放采购物资。2008年元月至2010年8月,王凡花费100多万元采购茶叶、皮蛋及紫砂杯等物资,向龙某报价159万元。
见龙某一直未付款,王凡着急,可龙搪塞说需请客送礼才能拿到钱,王向朋友借款54万元给龙某打点。去年下半年龙某电话不接,王凡跑到龙某住处一看,房屋已换主人。一问才知龙某是租户。王凡立即报警。当年11月2日,龙某落网。
据悉,龙某不服一审判决,准备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