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12日电(记者李鹏翔、冯国栋)记者7月12日从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由铁道部公安局和湖北省交通厅联合督办的“全国铁路打黑第一案”当日在湖北监利结束庭审。
在为期3天的审理中,法院主要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并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公诉机关指出,1997年,被告人黄某刑满释放后,邀约被告人孙某等牢释人员,抢占武昌火车站蔬菜装运业务、控制武昌区涂家岭菜市场猪肉批发、在武昌区莲溪寺等地开设赌场。2004年后,他们参与工程及拆迁,并取得了武汉铁路局始发列车上的小商品销售权,逐步演变成以黄某为组织领导,以孙某等6人为骨干成员,以谢某等10多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涉黑组织涉嫌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并非法持有各种型号枪支10余支、子弹100余发、刀具30余把、洋镐数十根,先后组织实施20多起犯罪案件,造成7人轻伤、多人轻微伤。
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孙某、金某、王某、彭某、刘某、毕某等19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赌博罪等罪名。
本案涉及犯罪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被称为“全国铁路打黑第一案”。为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监利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人民陪审员到庭旁听监督,同时最大限度接纳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庭审后,法院将依法对该案择日公开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