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朱存财因酒驾故意撞人被带到法庭受审。当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存财死缓。摄影通讯员 李佳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仅仅因为发生剐蹭,醉酒司机就掉头追回来撞向对方车辆,造成一名46岁的母亲当场身亡。昨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司机朱存财死缓。
事发
车辆剐蹭冲突引发命案
上午11时许,被害人孟某的丈夫、女儿相互搀扶着来到法庭。孟某的女儿此前一直在外地读书,案发后连夜回京时也未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存财于2011年10月20日19时许,酒后驾驶冀F车牌的白色金杯面包车行驶至大兴区西红门镇兴都苑小区北门北侧马路时,与刘某驾驶的别克牌轿车发生剐蹭后引发冲突。
之后朱存财驾车离开,旋即驾车掉头朝刘某及其妻子孟某(女,殁年46岁)等人撞击,致使孟某死亡。作案后朱存财逃离现场,于2011年10月2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今年6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时,朱存财当即承认了检方指控,称“我当时喝了点酒,反正全部都有证人证言,我认罪”,但是对案件的关键环节——其为何要掉头撞向被害人等却拒不回答。
之后公诉人申请传唤被害人丈夫、也是案发现场证人的刘某出庭。听刘某叙述完案发经过后,朱存财忏悔说“把人家害成这样,想什么法我都要尽力赔偿”。
庭审
掉头撞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朱存财因双方车辆剐蹭发生冲突,后朱存财掉头返回并驾车撞击对方致被害人孟某死亡,可见被告人朱存财实施杀人行为的主观犯意明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朱存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除刑事部分外,法院同时判决朱存财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86万余元。
朱存财被带走后,书记员让被害人的丈夫、女儿在相关文书上签字,表示对判决不持异议。
殁年46岁的孟某,与丈夫是相识二十多年的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二人被分配到两地,后来几经辗转才在北京定居。他们的独生女儿案发时正在东北读大学四年级,案发当天孟某乘坐丈夫的车回家,没想到就止步于小区门前。
■ 对话
“对不起死者,憎恨喝酒”
昨日,宣判后朱存财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新京报:你当时怎么想到要掉头再撞向孟某的?
朱存财:当时喝醉了,我也记不清了。反正咱把人家撞了,咱要不喝酒也出不了这事。
新京报:那你还上诉吗?
朱存财:反正我也不识字,法官怎么判就按照法律走吧,我也没钱赔人家。
新京报:你家里人一直都没露面?
朱存财:没有(摇摇头),我实在对不起被害人及其家人,把人家伤害了,咱还活着,也没啥意思。
新京报:这事对你家也是不小的伤害,你家人知道你出事了吗?
朱存财:我母亲七十多岁了(哭),后悔也没法说。我母亲有两个儿子,我是老大,一说这就特别难受。
新京报:开庭时你说平时就爱喝酒,你现在怎么看待喝酒这个行为?
朱存财:特别恨,真是恨得没法说。现在我只能说以后要好好服刑,抓紧出去,好好去报答社会,给人家死者家庭负担点什么。
新京报:你虽然离异了,但毕竟有个孩子,现在你要去服刑了,孩子怎么办?
朱存财:我把人家的家庭都害成那样,自己的家庭我不考虑了,就想跟孩子说别跟我一样、别冲动,到现在我都记不起来当时怎么就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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