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恋爱被父母送精神病院 起诉院方强行收治
时间:201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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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李秋萌)30岁的女工程师陈丹(化名)称自由恋爱被父母阻挠,父母将她强行送到北京回龙观精神病院住院,经过近72小时的强行收治才得以离开。前天,陈丹向昌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目前法院正在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

  陈丹说,自己的父母一直不满意她选择的男友,对她婚恋问题也百般干涉,为此她与父母产生积怨,已经快一年没有联系。今年6月5日晚,父母带着4名陌生男子进入她的住所,将她带上出租车,强行带到北京回龙观精神病院。到了医院后,一名陌生男子监视着她和男友的行动,另一名男子和医院联系住院事宜。随后,在没有医生接诊、没做检查、没有任何诊断的情况下,她被带进病房,并被医生要求脱光衣服“转圈查体”,她的衣服和鞋都被没收,接受了三级专家会诊后,6月8日才被获准出院。

  因认为回龙观医院违反自己意愿,强行收治住院,侵犯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及身体权,陈丹将对方告上法庭。

  对于为何只起诉医院,而没有起诉自己的父母违法送医,昨天陈丹的代理律师表示,此次陈丹并未将其父母列入被告,但并不排除将来起诉的可能,也不排除法院会追加其父母作为被告的可能。没有起诉是考虑到父母亲将她送医可能是出于对子女的关心。

  7月3日,北京回龙观医院针对此事召开媒体通报会,称陈丹当时拒绝进诊室,不配合大夫的检查,无法排除精神异常,因此以“兴奋状态”收入院。回龙观医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王绍礼说,入院72小时以内,医院作出无需继续住院治疗的诊断,整个过程无违反诊疗常规行为。针对被起诉一事,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回龙观医院,但其宣传部门无法取得联系。

  对于医院方的回应,陈丹质疑说,她认为院方所谓的“兴奋状态”只是一种客观情绪描述,“看球的球迷,结婚的新人,吵架的路人,都可以描述为兴奋状态,我个人认为这不构成病理条件,也请相关专业人士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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