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欲强奸女同事未遂被判2年半
时间: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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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海峡导报7月4日讯(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惠珍 宝平) 与女同事同住一套房,酒后乱性欲行不轨。日前,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闵某犯强奸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闵某与女同事张某同在市区一家公司上班,被公司安排住在同一套房的两间卧室。2010年4月28日凌晨3时许,闵某酒后乱性,推开张某的房门,欲与其发生性关系。但是张某奋力反抗,闵某未能得逞。

  案发后,闵某逃离漳州。2011年12月17日,闵某被杭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后被移交给漳州警方。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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