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刘珊 通讯员 洪法 实习生 吴秋梅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冒充教授、冒充高官的骗子不乏其人,现如今却竟有冒充罪犯行骗的无耻之徒!这不,洪山区法院上月8日判决一起诈骗案,行骗男子竟是持一份伪造的法院判决书,故意往自己脸上抹“黑”骗色骗财,且引得3名女子上当拱手送上16万元。
男子相亲,掏“判决书”坦言是贪官
最先意识到上当且鼓起勇气举报的,是吴女士。现年44岁、家住汉口的她,于去年4月向警方报案:
前年7月,吴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家住洪山的男子程某,初见程某仪表堂堂、谈吐不凡,吴对他心生好感。程某自我介绍说,1995年起就曾担任联通公司武汉工程项目部副总,2003年因贪污事发,被汉阳区法院判了两年缓刑。
“好在躲过牢狱之灾,但事业丢了。”说及此处,程某颇有虎落平阳之郁闷,还果真掏出一份发黄的判决书给吴女士看。吴女士一瞧,见判决书上有某法院红色印章,顿时被眼前这男人的坦诚所感动。程某继续说,被公司辞退后并没有消沉,利用昔日人脉关系,“承包列车的小商品经营,混得还行”。
同居期间,编造理由先后“借”7万元
几番交往后,吴女士很快跟程某同居。
又过一个多月,程某向吴女士诉苦:列车上承包的商品出了事,被罚好几万,“先跟你借一点,渡过这个难关”。吴女士没多想,将自己的存折交给程某,让他取走1.02万元。此后,随着两人感情升温,程某又不断以各种理由,“借”走7万元。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女士渐渐发现程某在撒谎,其列车经营不真实。在向程某索还7万元借款无果后,她于去年4月向警方报案。去年8月20日,警方将程某抓获。经审讯,58岁的程某仅初中文化,从未当过哪家公司副总,更不是因贪污被判刑。早在1986年4月,他曾因诈骗罪被判刑9年。
更让警方吃惊的是,程某以冒充被判刑贪官的手段,还骗得另两名女子上当,先后骗得3名女子的钱财达15.8万元。
警方查证,伪造的贪官判决书漏洞百出
警方联系程某借以行骗的“判决书”上所指武汉某法院,答复是该法院从未出具这样的判决书。鉴定显示,该判决书系伪造。但程某拒不交代假判决书来源。上月8日,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程某之举已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昨日,主审此案的洪山区法院法官李娟,向记者出示程某一案中的假判决书称,细看此“判决书”其实漏洞百出,“除一些法律用语不规范外,结尾的审判员落款仅有两名,明显与我国刑诉法要求合议庭应为三名审判员的法理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