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增值卖主反悔 讨要无果将买方打成骨折
时间:2012-07-05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楚天快报讯(记者张凡 通讯员吴晓芳 实习生马芙蓉)房子5年前卖给他人,现今地价上涨卖主反悔,声称“卖的是房子,不是宅基地”。要求返还宅基地未果,卖主李某竟持械将他人打成骨折。

  26日,襄州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两年。

  2005年3月,东津镇男子李某将其位于该镇上营村的3间土坯房,以2500元价格卖给村民郭龙(化名)。随后,郭龙将原房屋拆除,新盖了3间平房。随着城市扩建,该镇地价不断攀升,李某越来越后悔此前草率卖房。

  前年10月,李某将郭龙诉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对方返还宅基地,其理由是自己卖的仅是房屋,并不包括宅基地。由于该诉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同年12月李某自行撤诉。

  去年3月,郭龙准备续建新房,不料遭到李某多次阻止。次月28日,李某邀约数人手持铁锤、木棒等,闯入郭龙建筑工地砸坏搅拌机,推倒已砌好的砖墙,并将郭龙父子及工人唐某等打伤。

  经法医鉴定,唐某肋骨骨折系轻伤,李某父子为软组织损伤。案发后,李某主动赔偿伤者损失共计4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据此,襄州区法院对李某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地随房走”是人们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的一种习惯性做法,该做法被法律所认可。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利益分配出现震荡,面对得失我们应当摆正心态,守住诚信底线。物欲膨胀导致的内心失衡,终将使自己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襄州区人民法院法官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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