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或将入法 专家认为执行有难度
时间:2012-07-05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高炜 实习生费璇 简玉华 胡青苗

  前不久,各大影院上映了一部名叫《飞越老人院》的电影,其中有这样一段台词:“我们的父母现在都有七十岁左右了吧,我们假定他们能活20年,我每年只有春节那几天能回家过,其实也就是五六天,但是每天真正跟父母在一起的时候也就是两三个小时,五六天是十几个小时,二十年是200多个小时,想想就觉得可怕,总觉得20年还很长,可是这么算下来我们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就只剩下十几天了。”看到此,人们都会反思,自己又有多少时间陪伴父母。

  为让子女尽到更多的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中“常回家看看”被入法,引起广泛争论。在争议的背后,不少人也开始反思,自己有多少时间在陪着父母?28日,记者就针对“一年里,你有多少时间陪着父母”进行了调查。

  多数人节假日才回 理由多是工作太忙

  一年中,身在宜昌的市民多久看望一次父母?28日,记者随机采访了35位市民,13位市民表示半年或节假日回家一次,5位表示每周都会回家,17位表示只有春节才能回家。

  从重庆来宜做生意的周先生称,他一人在宜,妻子和孩子在老家照顾老人。每年春节他都会回家,陪老人待上几天。“平时老人做寿都是寄点钱回去。家里有人照顾,就比较放心,要是没人照顾,肯定一两个月就要回去一次的。”

  胜利四路某干洗店老板说,她生意忙又要照顾女儿,只有等女儿放暑假才有时间回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和她一样外地来宜做生意的人,大多表示自己很少休息,只有趁着假期回家。

  从武汉迁到宜昌的65岁雷婆婆告诉记者,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在宜昌,每周都会带媳妇回家看自己,而且每次都会给自己带来营养品等礼物。这也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的少数可以做到每周回家看望母亲的家庭。

  父母多数理解子女 多人担心有法难依

  面对子女的回家次数少,大多数老人表示理解。家住城区的杨爷爷说,他的子女都在广州工作,每年春节才回来。“孩子外地工作压力大,常回家的话,节假日怎么算,来回车费怎么办,会不会扣工资?”这些问题,杨爷爷都忍不住担心。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老人,他们普遍表示子女回家次数较少。“孩子本身压力就大,不会强求他们经常回家,只要他们在外面好就行。”某小区保安吴大伯说。

  对于此次“常回家看看”将被写入法律,很多人表示支持,但都担心能否真正实施。来自河北的王先生称,有法可依是好的,但这种事不可能强制执行,具体的态度取决于个人。城区的刘女士也称:“有的人回去了,心没回去也没用。作为子女没有对父母尽到该尽的义务,就算法律规定了,取证和量化责任都存在困难,除非老人自己出来找子女维权。可说到底,除非迫不得已,又有几个老人会为难自己的子女呢?”

  老龄人口增速加快 敬老还需积极引导

  记者从宜昌市民政局老龄办了解到,根据宜昌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65.21万,占总人口的16.06%,并呈现高龄老人增多、老龄人口增速加快等问题。

  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湖北三雄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轩认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属于社会法制的范畴,这样的社会法倡导性的条款比较多。如果不设置相应的处罚条款,则该条款就容易陷于空泛化,会导致有人违法,却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反而损坏了法律的权威性。

  对此,宜昌社会学家熊文斌称,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来说,不能过分依赖法律。敬老爱老是我国的传统美德,颁布这样的一个法令,对每个公民而言,并不是要求公民害怕法律的制裁才去敬老和爱老,它只是作为一个法律来提倡我们去关注老人。法律的颁布一方面为敬老爱老提供了社会法律的指引,同时也为老年人合法权利的保障提供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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