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串塘” 法官巧断11万元螃蟹“偷渡”损失费
时间:2012-07-05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本报讯(记者 高星 通讯员 李济森 李蓉)  汉南区湘口街喜鹊湖的两个螃蟹养殖户老董和老刘,由于养殖池挨在一起,螃蟹在堤坝上打洞串池,等到螃蟹收获时才被发现,结果一家亏了6万多,一家多赚了10多万。昨日,记者从汉南区法院获悉,湘口法庭利用乡风民俗,成功化解这起纠纷。

  喜鹊湖养殖户老董家的43亩蟹池,与老刘家的51亩蟹池相邻。两家人采用同样的种苗、同样的饲料、同时下种同期打捞,去年重阳节,螃蟹“开秤”时,老董傻了眼:自己家43亩蟹池只产了1860斤螃蟹,忙了一年亏了6万多。而老刘家的51亩蟹池却捞上来螃蟹8276斤,平均亩产达到162斤。

  蟹池干塘后,老董发现堤坝上有螃蟹打的大洞,原来是自家的螃蟹跑到老刘家去了。因为按照当地的养殖标准,亩产不可能达到162斤。

  老董想讨个说法,但螃蟹身上又没有做标记,怎么证明别人占了自己家的便宜呢?

  这个皮扯起来颇有些难度,老董想到了法院。湘口法庭李山海庭长受理案子后也觉得棘手。他想到当地螃蟹养殖都有协会统一指导,想到了借力螃蟹养殖协会技术人员来调处此案。技术人员四处走访,摸清了喜鹊湖一代螃蟹养殖的关键指标。法官李山海多次召集董、刘两家进行调解。他提出刘家蟹堂的产量参照最高亩产计算,董家的产量按照最低亩产计算,“偷渡”的螃蟹推算为1500多斤。螃蟹的价钱按照中间价取值,这样算下来,刘家应该支付董家11万多元。由于前期工作做得到位,老刘认账付钱。纠纷历时近半年终于解决。

  如今,养殖户们也加强了防范,都在蟹池的堤坝上装上了“防逃网”,防止“偷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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