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人民网报道了《网友称在乐清市工商局长办公室遭辱骂殴打 局长否认》的新闻。据网友钱女士反映称,4月6日在浙江省乐清市工商局局长办公室遭到无端辱骂和殴打,导致右手腕软组织挫伤。然而,在人民网的采访报道中,乐清市工商局局长王建伟对此却表示否认。
时隔一月,近日网络再掀风波。当日的网友,也就是钱女士,在天涯新浪网易发帖《史上第一:乐清市工商局无法无天 局长王建伟手眼通天(有证据)》爆料,直接讲述了其被打的经过。
据帖子获悉,引起网友钱女士与乐清市工商局发生冲突的原因是因为北京华业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北京清华阳光设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这家公司与我公司名字非常相似,而且,他们也是做和我们一样的业务,主做太阳能热水器等业务。然而,就是这家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却采取了恶劣的竞争手段,攻击我公司。这家公司找到一个叫叶圣荣的人,因为叶圣荣非常想代理华业阳光能源公司的产品,所以,在华业阳光能源公司的威逼利诱下,叶圣荣答应了他们,承诺华业阳光能源公司给我公司一个行政处罚单。”
而从帖子中了解到,乐清市工商局果然给清华阳光科技有限公司一张行政处罚单,同时还扣押了其公司的物品。然而,正是这个行政处罚单,导致清华阳光科技有限公司与乐清市工商局恩怨愈演愈烈,最终上庭多次。而每次,都是以清华阳光科技公司胜诉为终。只是,胜诉之后,乐清市却未执行法院的审判。
据钱女士处获悉:“2010年10月20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2010)温乐行初字第56号行政判决,撤销乐清市工商局乐工商处字(2010)第230号处罚决定。”
“而后北京华业阳光科技公司、乐清市工商局等上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月1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浙温行终字第395号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意想不到的是,乐清市工商局后面是根本不理法院的审判,就该案作出的行政纠错行为是不闻不问,并再次坚持错误行为。同时,多次交涉,他们依然不还回扣押的产品。”
综上,正是因为多次的交涉,最终出现了局长王建伟殴打网友一事。但是,殴打一事却被最终被乐清市工商局局长王建伟否认。
暂不提殴打一事,就说两次法院的宣判,乐清市工商局两次未执行法院宣判,致审判结果置之不理,不管如何,乐清市工商局已经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了。
【王建伟,男,汉族,浙江乐清,196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6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乐清市工商局柳市分局局长、乐清市工商局副局长、乐清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现任温州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乐清市工商局局长,主持乐清市工商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工商干校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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