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陷“检察官”电话陷阱 15万元汇入骗子账户
时间:2012-06-28
作者:谢金刚
来源:未知

  本报讯(记者陶常宁)18日,家住杨汊湖的鄢女士接到一名自称检察官的陌生男子电话,称其银行账户异常,并要求她赶快将钱汇入另一个指定账号。发觉被骗并立即报警后,警察虽然立刻申请冻结令,但遗憾的是仍没来得及阻止,这笔钱被骗子转走。

  鄢女士说,“检察官”称其信用卡透支了17620元。因无信用卡,鄢女士当即否认。随后,该男子称可帮她转接福州公安局查询,并让鄢女士在电话通话状态下再拨110键。她照做后,另一自称“王警官”的男子与她通话。对方不仅吓她说账户出现异常,还套出了鄢女士的邮政储蓄账户上有钱。随后,骗子给了一个邮政储蓄银行账号,要她赶快把钱汇过去。

  以为对方真是福州警方,鄢女士便带着3张每张5万元的邮政定期存款单,急忙跑到位于杨汊湖的一家邮政储蓄准备汇款。她连填3张汇款单,但都填错作废了。当她将第4张递给柜台工作人员后,她突然感觉自己可能受骗了。

  鄢女士回忆说:“我当时连说‘不对不对’,还递了一张银行卡给柜台工作人员,要求把钱转到卡上面。”

  鄢女士自称,柜台人员把卡拿过去,过了一会儿,又拿出一张单子让其签字。“我当时没有看单子,就直接签了。”接着柜台工作人员就把卡递了出来。因为此时她以为15万元已转入自己银行卡,所以松了一口气。想着孩子上学马上要用钱,她提出要从卡内取1万元。不料,柜台人员却告知卡里没有钱。一问之下,原来柜台人员是先把15万定期存款转入鄢女士的银行卡,然后连本带息全部转入鄢女士所填的汇款单上的那个帐号。

  鄢女士急忙拨打110,然后和邮政储蓄的工作人员一起跑到汉兴街派出所报案。警察马上赶到现场,要求先冻结对方账户。但邮政储蓄工作人员称,须按规章制度先申请冻结令才行。当天下午,当冻结令下来后,账户中的钱已被骗子分批转走。

  昨日,一名邮政储蓄工作人员说,鄢女士在柜台办完手续是中午12点40分。因为对方账号也是同行的,钱一汇过去,对方就可动用,只需几分钟。随后,对方账户中的钱就被转走了。

  对此,鄢女士认为,自己在填写第4张汇款单时,没有填写具体汇款金额,因此邮政储蓄工作人员应负有一部分责任。但邮政储蓄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们是按鄢女士填写单子上所提供的账号,把钱转入卡里,再从卡里把钱一起连本带息转入那个账户当中。而且柜台人员已经问过鄢女士“是不是连本带息转”。

  【律师说法】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谈宇良律师认为,鄢女士可向公安机关以诈骗为由报案,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的需要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保障资金安全。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的存款、汇款的,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执行。因此,冻结款项最终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进行处理。邮政储蓄在冻结对方账户的程序上没有问题。

  谈宇良说,汇款单属于非常严格的格式文书,其填写有很严格规定,如果该汇款单上没有注明金额,则其意思表示不完整,应当由当事人补充完整,否则该汇款单应当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鄢女士有证据证明邮储银行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汇款单上面没有她本人亲手填写的金额,便进行汇款转账操作导致她存款损失的,则依法可要求邮储银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谢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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