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和离婚当庭抛弃仅两岁幼儿 孩子恸哭不止
时间: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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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刘盛雄 杨玲) 近日,清新县太平法庭在审理一宗离婚案件时,原告妻子和被告丈夫的家人将仅有两岁且患有运动发育迟缓症的婚生儿子小峰遗弃在法庭,一走了之,听任小峰孤苦伶仃地在法庭恸哭。

  丈夫吸毒患病 妻子常年外出

  据了解,小峰父亲患精神病,母亲常年外出打工,有一个7岁的姐姐和一个5岁的哥哥。小峰出生后就被诊断患有运动发育迟缓症,虽已两岁但还不会走路、说话,三姐弟全靠70多岁的爷爷和奶奶照料。

  2012年6月,小峰的母亲庹某到清新太平法庭起诉要求和丈夫离婚。庭上,庹某不断哭诉,称其丈夫因吸毒过量造成大脑损伤,公公婆婆又有赌博的恶习,自己一个人实在无法承担整个家庭的重担,因此坚决要求离婚。

  小峰爷爷奶奶十分激动地反驳原告,称在其丈夫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原告不但没有照顾丈夫,还把3个孩子扔给两位老人,没有尽到为人妻、为人母的责任。

  主审法官考虑到儿童在成长发育时期急需父母的关爱,便耐心开导原告,尽量挽救这个家庭。然而,法庭刚休庭不久,小峰的爷爷抱着小峰突然冲进审判庭,将小峰弃在原告面前,扔下一袋衣服转身离去,而庹某看着哭泣的儿子也不为所动,不顾承办法官的劝说,也径直离开法庭。小峰虽发育迟缓,但他知道自己被妈妈和爷爷丢弃,加上周围陌生的环境,孩子恸哭不止。

  法官临时监护悉心开导

  挽回母亲的心

  承办法官抱起小峰不断地安慰,其他干警也跑来帮忙给小峰擦眼泪,换下尿湿的裤子,细心女警也买来牛奶给孩子喝,逗孩子开心。眼见小峰一边哭一边有抽搐的症状,法庭干警立即致电太平医院,医院的儿科医师给小峰做了检查,所幸一切正常。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遗弃,主审法官及时向太平派出所和太平镇妇联通报情况,要求协助处理。随后,派出所和妇联的工作人员来到法庭,法庭干警一边照顾小峰,一边多次联系原告庹某,经过耐心劝说,庹某终于返回法庭。承办法官指出,庹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遗弃,依法可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对于原告的离婚请求,法庭表示将考虑双方现实的处境和要求,慎重作出处理。最后庹某愿意带小峰回家好好照顾,法庭和派出所未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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