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老人开赌场抽头盈利14000余元 判缓刑处罚金
时间: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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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中县6名花甲老人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盈利。昨日,资中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邱某、刘某、彭某、叶某、徐某、廖某6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4000元。

  6名老人均已年满60岁,平时爱聚在一起打点小麻将。后来看到很多茶馆以麻将“推对子”方式开设赌场抽头盈利,收入可观,于是,6人便商议开设赌场。

  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4日期间,6人在资中县重龙镇南门口茶馆二楼以麻将“推对子”方式开设赌场,其中:邱某、刘某、彭某负责圆堂子;叶某负责望风、保管水钱;徐某负责看赌场、圆堂子,廖某按10%比例抽头盈利。

  2011年11月4日下午,资中县公安民警当场将赌场查获。经审讯,6人在开设赌场期间共抽头盈利14000余元。

  昨日庭审中,6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表示以后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高琦 卓先燕)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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