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被同学殴打致脑震荡 错过当日中考(图)
时间: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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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学生刘全被殴打头部骨折

  刘全眼睛红肿

  中国江苏网6月20日讯 (记者 陶然 记者 严风 摄)

  6月18日是中考最后一天,睢宁县文华中学初三学生刘全(化名)却没能走进考场,他在学校吃早餐时被同班3名学生拉进厕所殴打,并用坚硬的皮带头砸向刘全的头。最终,刘全瘫倒在地,错过了当日的中考考试。事后,刘全的家人多次找到打人的3名学生家长讨要说法,但对方都坚称孩子无辜。刘全的家人又找到校方,但文华中学也强调孩子受伤不是学校责任。

  早晨在校被打成脑震荡

  据反映问题的刘全的亲戚介绍,刘全在睢宁县文华中学初三(1)班读书,平时学校实行寄宿制管理,学生吃住都在学校。

  刘全从小性格内向,在进入文华中学学习后,一直受班里部分调皮学生的欺负,刘全选择了忍气吞声。

  6月17日,中考开考的第二天,刘全又被班中3名同学殴打,由于恰逢中考,想到参加完中考,就可以升入新的学校,远离欺负,刘全又一次选择了沉默。

  6月18日早晨,刘全起床后在校吃早餐,准备参加中考最后一门考试,此时,3名同学找到他,将其拉进学校厕所,用皮带一阵猛抽,刘全没敢还手,蜷缩在地用双手护住头部, 3人没有住手,用坚硬的皮带头朝刘全头上砸。刘全一边呻吟,一边哀求3名同学放过他,让他参加完最后一场中考考试,但3名同学无动于衷。最终,刘全瘫倒在地,被同学和老师送往医院抢救。

  经检查,刘全头部骨折加脑震荡,医生警告刘全家人,孩子伤势较严重,哪怕轻微的咳嗽都有可能引起严重后果。

  家长多次讨要说法均无果

  刘全的亲戚说,刘全生在单亲家庭,其母在外打工辛苦持家,刘全一直是家中的全部希望。听说孩子被打住院后,他母亲昏倒在地,随后拖着虚弱的身体赶到孩子身边。在看到孩子的伤情后,母亲痛不欲生。

  “我们联系了3名学生的家长,要求其先支付孩子的医药费,但对方家长坚称自己孩子无辜,还在考场墙头外协助3名学生翻墙头逃走。”刘全的亲戚表示,由于孩子是在学校出的事,他们又找到了睢宁县文华中学办公室,希望校方能给予妥善处理,但文华中学称孩子受伤不是学校责任。

  “孩子没能参加完中考,家长很痛心,但最担心的是孩子的健康,目前家里已无力支付刘全高昂的医药费,孩子很有可能留下后遗症,到时候让我们怎么支撑?”刘全家人谈到孩子的伤情时,几度哽咽。

  相关声音

  睢宁县教育局

  已组织两科室介入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致电睢宁县文华中学对外公布的3部办公电话,试图了解校方对这一事件的态度,但3部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随后与睢宁县文华中学上级主管部门睢宁县教育局取得了联系。

  睢宁县教育局办公室杜科长表示,县教育局已于19日上午通过相关途径获悉此事,之后,他立刻电话联系了文华中学一位王姓校长助理,该助理表示已经获悉此事,目前正在进行调查,随后便结束了通话。

  据了解,睢宁县教育局非常重视此事,现已责成分管副局长组织局职社科与安监科进行调查落实,目前相关调查人员正在文华中学进行调查,教育局将在该事件调查清楚后,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并给予受伤害的学生及其家长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律师说法

  打人学生家长及校方均负有责任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茂通表示,刘全为初三学生,按照年龄推断应不满18岁,属未成年人,致其伤害的3名学生既为刘全同学,年龄应与其相仿,均为未成年人,属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这些学生如果实施暴力对刘全造成了人身伤害,作为其监护人的家长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受伤学生由此造成的包括前期医药费、后期康复费等一系列费用。

  同时,被伤害的刘全为参加中考的考生,他因此次伤害而未能正常参加中考,如果刘全因此将继续复读学业,那么,殴打刘全的学生家长也应该对刘全下年度复读产生的费用进行一定的赔偿。

  针对校方责任,刘茂通表示,由于该校属于寄宿式管理,未成年的刘全平时吃住都在学校,殴打也发生在校园内部,那么校方就具有补充赔偿责任,应将3名家长赔偿不足之处予以补充,该部分补充赔偿约占总赔偿份额的10%至30%之间。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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