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出国找老外“闪婚” 出国后找不到洋丈夫
时间: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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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6月20日讯 经人介绍认识了个老外,一个月内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洋丈夫”还协助妻子办理了出国相关手续。等妻子到了国外,却发现丈夫找不着了,不得不在国内起诉离婚。

  日前,温州瓯海法院审结一起涉外离婚诉讼,原告小微(化名)和被告卢卡(化名)均未出庭。

  认识不到一个月闪婚

  出国后找不到洋丈夫

  小微是瓯海人,今年29岁,2004年11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意大利人卢卡,当年11月26日就在温州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卢卡协助小微在上海办理了她出国的相关手续后,即返回意大利,之后双方失去联系。其间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同居生活,未生育子女。

  2005年2月,小微如愿前往意大利,但多方寻找,均无卢卡消息。这段涉外婚姻,除了一纸结婚证,什么也没留下。眼看自己年龄越来越大,结婚7年后,小微不得不委托家人,于去年7月在温州起诉离婚。

  5月15日,瓯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准予小微与卢卡离婚。

  通过大使馆找丈夫

  离婚时间长程序繁

  小微的委托代理人,温州市匡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胡定康介绍,他于2011年年初接到委托,帮小微打离婚官司。类似这样的涉外离婚诉讼,时间上要比普通的离婚诉讼长得多,程序上也较麻烦。

  首先,小微在国内的亲属需要将委托书、起诉状等寄到国外,小微本人到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领事馆签名认证,全权委托国内代理人代理离婚诉讼。

  然后,法院要通过公告送达形式,通过中国驻意大利使馆转达给卢卡,6个月内卢卡不出现,法院才可以开庭(加上邮递时间等等,实际开庭一般要10个月左右)。判决书下达后,同样要通过公告送达,6个月以后,小微才可以恢复自由身。

  法律工作者告诫

  莫把婚姻当儿戏

  无独有偶,瓯海法院于今年3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类似的离婚诉讼。原告蔡女士到庭,起诉美国籍丈夫陈先生。她于2002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陈先生,约定次月结婚,婚后陈先生负责带蔡女士到美国生活。结果两人登记结婚后,陈先生再也没到中国,当然也没有为蔡女士办妥出国手续。蔡女士苦等了9年,只得在去年6月提起离婚诉讼。

  胡定康介绍,类似小微和蔡女士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他也有碰到,一些国内居民,以出国为目的先假结婚,后再真离婚,以恢复单身。不说今后离婚时间长,程序繁琐,如果万一不能如愿出国,还应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话。他告诫这些痴迷出国的群体,莫把婚姻当儿戏。想出国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正当途径,况且现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外遍地黄金”根本不是事实,出国打工赚钱不容易,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出国“假结婚”还有意义吗?

  作者:刘宏宇 瓯文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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