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75岁高龄的张老汉于今年2月再婚,其子在阻止无果的情况下,抢走父亲的房产证拒不归还。张老汉无奈,将儿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房产证。
家住县城的张老汉现年75岁,老伴儿已去世多年,一儿一女均已成家。为安度晚年,张老汉想找个老伴儿,经人介绍,其与马某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于今年2月结婚。其间,其子多次与张老汉发生争吵,坚决不同意父亲为自己找个“后妈”,在反对无果的情况下,将父亲的房产证抢走,以表示对父亲再婚的不满和反抗。张老汉多次讨要均遭无理拒绝,无奈之下将儿子诉至法院。
大城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从有利于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的角度,决定尽力调解解决。办案法官首先从法律上对张老汉的儿子进行释明,告知其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其拒不归还父亲房产证的行为,已构成对父亲财产权益的侵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然后,法官又从情理上就如何孝顺父母,如何让老人晚年过得开心、幸福等方面做张老汉儿子的思想工作。张老汉的儿子意识到抢走父亲房产证行为是错误的,当庭将父亲的房产证予以归还,张老汉也原谅了其子以前的行为,父子俩冰释前嫌。
焦 静 李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