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 6月12日讯 (通讯员 刘厚哲)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以组织妇女卖淫罪,判处魏某(男)、梁某(女)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魏某、梁某夫妻二人均为安达市人,2011年12月,魏某、梁某夫妻二人在经营一小旅馆后,便大肆招收卖淫女多名,在旅馆从事卖淫活动,服务费由魏某统一收取,梁某负责接待、记帐,并按记帐表给“小姐”发工资。2012年3月,安达市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一举摧毁了这一卖淫场所,并依法逮捕了魏某、梁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梁某夫妻二人法制观念淡薄,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进行卖淫,构成组织卖淫罪,二人系共同犯罪,遂依照《刑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