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侵占21名残疾人劳动补贴 投案自首还清钱款
时间: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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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剑 郭剑烽

  本报讯 (通讯员 丛剑 记者 郭剑烽) 短短9个月,朱某利用担任职业康复援助服务社出纳的职务便利,多次侵占21名残疾人的劳动补贴金共4万余元。日前,崇明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朱某提起公诉。

  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袁某,其残联卡在月初被人从ATM机上取走了3000元,袁某随即报案。经调查发现,不止袁某的3000元,另外还有20名残疾人的补助金被人冒领。公安机关通过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朱某。

  26岁的朱某于2010年应聘进入职业康复援助服务社担任出纳。2010年9月成立的职业康复援助服务社主要组织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相对集中地开展生产、职业培训等职业康复活动,并对援助对象给予每人每月330元的补贴,按照一人一卡发放。经常到援助基地参加劳动的人员都能及时领到银行卡和补贴,但部分人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经常参加劳动,导致部分银行卡不能及时发放,而这些卡都由朱某保管。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朱某私自分好几次从袁某等21人的银行卡中提取现金4万余元,部分取现后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中,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存放在身边。

  东窗事发后,朱某投案自首,并积极还清了侵占的钱款。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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