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今日论衡
之世象评弹
7日,无锡警方发布最新通报,在“5·29”事故中闯祸,造成“最美司机”吴斌不幸身亡的“致命铁片”来源已初步锁定,是江西宜春一辆东风大货车。无锡警方赴江西宜春的调查小组日前找到该车及司机,发现该车6月1日曾更换一只损坏的制动毂。无锡警方明确表示,“5·29”事故被定性为一起交通意外,“闯祸”大货车和司机不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规定,警方肯定不会将司机和大货车带回无锡进行调查的。
英雄吴斌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人们在向他致敬之余,也有难消的悲痛和疑问:那个致命铁片来自何处?更有不少网友呼吁,应该严惩肇事者,告慰吴斌,给吴斌出气,比如有网友称,“涉事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网友的心情可以理解,找到致命铁片也确属必要,这是还原真相的必须之举,也是慰藉吴斌及其家属的需要。
但是,一个需要强调的道理是,不能因为伤害的是英雄,就不分青红皂白,问肇事者的罪,或者对肇事者罪加一等。
警方已经表示,“5·29”事故被定性为一起交通意外,“闯祸”大货车和司机不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司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是理性的声音,在喧嚣声中显得格外可贵。这不仅有利于廓清那些迫切希望问罪大货车司机的论调,也维护了法律尊严。
事实上,这也是尊重大货车司机的体现。该司机并非故意要伤害吴斌,当无锡警方调查小组在宜春找到他时,这名司机感到很吃惊———他并没意识到自己“闯祸”了。应该说,同为司机,大货车司机不大可能故意伤害同行吴斌。相关网友不能因为个人情绪而夸大事实,强行问罪于司机。
无锡警方没有迎合少数人的情绪,而是平视大货车司机,具有示范性效果。在现实中,我们经常听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呼声,丁是丁、卯是卯,岂能因民愤而罪加一等?更可怕的是,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识,存在狭隘的道德观,那种伪正义实际上偏离了法律规定。事实上,这种情绪化的表现、不冷静的行为,实际上不是捍卫正义,而是置自己于不义的境地。
当然,回到大货车的责任。尽管他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但如何承担民事责任,值得一议。如果致命铁片(制动毂)确属他驾驶的大货车,如果制动毂质量有问题,而且车辆也在安全保修期,且没有私自更换或改装,那制造商要承担全部责任;另一种情况是,车主已经对配件进行了更换,那么就要了解是不是三无产品,和发生的意外有无关联,之后再确定责任。又或者,车主不是“不知情”,而是在发现制动毂破裂后,没有及时报警取证,并且私自更换了新的制动毂,也因此导致了警方无法取证———那车主将要负相应的担责。所有这些,都属于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扯不上边。
平视肇事者,丝毫不损害吴斌的形象,也丝毫无碍于我们缅怀英雄、致敬英雄。当我们礼赞英雄的同时,如果能够以法治理念审视这起交通意外,这也是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