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女生电梯间遭色狼猥亵 男子被治安拘留14天
时间:2012-06-09
作者:
来源: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张少琼) 江先生给本报报料,其11岁才上小学四年级的侄女昨天在小区乘坐电梯时,遭一陌生男子尾随并猥亵,幸亏侄女呼救才幸免于难,因电梯内有录像,该男子已被派出所拘留。江先生为此质疑小区门禁不严。记者随后从南山公安分局了解到,该男子已被治安拘留14天。

  小女孩光天化日下遭男子猥亵

  江先生说,他侄女上小学四年级,家住钰龙园,6月6日上午乘电梯时,遭到一男子尾随。“我们听她说,这男子见电梯里没人,就摸她下体,她吓得还没到所住楼层时就赶紧冲了出去,大喊救命,该男子吓跑了。”后来保安闻讯赶到,女孩的妈妈也赶到管理处,小区监控室录像显示,确有一男子对女孩进行猥亵。保安根据该男子样貌特征,配合民警,立即在其他楼栋抓到该男子。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新路与深南大道交界处的钰龙园小区,一些居民表示已知道此事,希望相关部门严惩色狼,也希望小区门禁管理能再严格一些,有保安表示,他们在小区里将嫌疑男子抓住,该男子不是小区居民,而是小区居民的朋友,因多次到该小区,所以有保安认识他。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门禁卡管理其实相当严格,每一栋门禁卡都是不同的。记者看到,该小区是开放式小区,周边并没有围墙围合,但每一栋都有门禁和保安,昨天上午记者进去管理处前,也遇到保安查问。

  南山警方称该男被治安拘留14天

  记者昨天从南山公安分局了解到,辖区民警赶到时,男子已被钰龙园的保安抓住。根据录像显示,该男子涉嫌猥亵,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目前该男子已被治安拘留14天。据介绍,男子姓但,今年38岁,深户,之前没有案底,精神正常,身份证显示其无业,并非该小区居民。

  办案民警表示,涉事女生虽才11岁,但十分机灵。但也有知情人觉得其慌乱中跑进消防楼梯间也非常危险,“因为那里不常有人出没 。”有些居民觉得,从近日媒体所曝光的关于未成年少女遭遇性侵犯案件呈上升趋势看,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少女防范“色狼”的教育。

【责任编辑:董雄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