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探亲车辆坠河母子双亡 女婿赔钱与岳父和解
时间:20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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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婿下跪愿赔10万

  水库坠车案翁婿达成民事和解

  “妈,对不起,是我让您失去了女儿。”41岁的的哥王刚(化名)扑通一声跪在岳父母面前“谢罪”,双方哭着紧紧搂在一起。

  本报昨日上午报道了密云水库坠车案。昨天下午,密云法院主持民事调解,的哥王刚同意一次性向岳父母支付10万元赔偿,老人原谅了女婿。

  该案刑事部分将另行开庭审理。

  调解现场

  女婿扑通一跪打破调解僵局

  昨日下午1时,王刚和岳父母分别来到密云法院参加调解。

  虽然事发已经4个多月,痛失妻儿的王刚还是一脸悲痛。对于岳父母提出的27万元附带民事赔偿,王刚直言赔不起。

  王刚说:“我应该赔,但我现在没工作,整天还要在家照顾老母亲,根本赔不起。”

  “你今后还能挣钱,可你岳父母的女儿没了,多少钱也换不来。”听了法官的开导,王刚捂着脸痛哭起来。

  在另一个法庭里,王刚岳母大哭不止。法官讲起王刚的实际困难,老两口说赔偿17万元就行。一下少了10万,王刚还是觉得赔不起。

  考虑到王刚跟岳父母很久没有见面了,法官说:“你的困难,你自己跟老人去说吧。”

  王刚到另一个法庭,看到岳父母后还没张口,先扑通一声跪下了,“妈,对不起,是我让您失去了女儿。”说着跟岳父母抱头痛哭起来。

  “从一开始,我们就没说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岳母伤心地说。

  双方很快达成和解,王刚同意尽可能筹借10万元一次性赔给岳父母,两位老人原谅了王刚。

  法官表示,该案刑事部分法院将另行开庭审理。

  上午追访

  属公诉案件的哥不能免刑责

  今天上午,北京博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银刚表示,过失致人死亡罪属公诉案件范围,王刚因过失造成了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虽然与岳父母达成和解,但不能免除刑事责任。鉴于王刚积极赔偿并获得当事人谅解,法官在判决时可以从轻处罚。

  案情回放

  2012年1月26日,正值春节期间,王刚带妻儿回密云不老屯镇不老屯村岳父母家探亲。饭后一家三口开车到水库冰面游玩,车辆坠入冰窟窿中。王刚妻儿溺水身亡。

  2012年5月28日,密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王刚提起公诉。王刚的岳父母也向他提出了27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文/记者李奎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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