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6月5日电 (崔颜锋 何淑华 赵金石)长春警方5日介绍,今年5月25日,长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的3台挖掘机及66万元现金被人骗走。经过几日的侦查,警方将正在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宫某抓获。经审,宫某先后冒充国家公务人员进行30余起合同诈骗及刑事诈骗,涉案金额达65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宫某,系吉林省农安县开安镇人,2006年因诈骗罪被判刑两年半,2008年刑满释放,之后便在长春华港二手车市场附近活动。
2011年7月,高某在长春高新北区一建筑工地内,假冒长春市绿园区某局公务人员的身份,谎称其单位要买两台挖掘机,出价120万元,从报案人李某手中骗出两辆挖掘机后转卖他人。2012年4月,宫某再次用这个身份从报案人李某手中租出一台挖掘机,以42万价格卖给他人。2012年5月,随着李某多次的讨要欠款,宫某便私刻公章,伪造了一份还款函,以此拖骗报案人李某。
经初审,宫某不仅交代了诈骗李某挖掘机及现金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另外30余起合同诈骗和刑事诈骗犯罪行为。
据警方介绍,宫某冒充绿园区某局公务人员实施犯罪时,经常会身穿某局统一制服,驾驶喷涂有某局标志的车辆,“全副武装”骗取被害人信任,然后以购买低价车辆、土地、房屋或本人、父母有病、出事等等虚假理由,从被害人手中骗出物品、现金。有时在被害人追款急时,他还拆东墙补西墙,用骗取新被害人的钱款、物品补偿给过去的被害人。
宫某编造骗局隐藏很深,手段很隐蔽,就连刚刚为其生子11天的妻子及其父母,在宫某被依法刑拘后仍然坚信宫某的公务人员身份。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