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女硕士网上开赌场吸金450余万 被判缓刑
时间: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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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8年海外生活背景,回国后年薪8万美元的海归女硕士冯某,因网上开赌场吸金450余万元被诉至法院。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一中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今年39岁的冯某,大学毕业后先后在香港、澳大利亚等地工作生活近8年,并获得硕士学位。2003年,冯某回国工作并结婚生子,案发前为运通亚洲网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检方指控,2007年以来,冯某在其位于原宣武区的家中和位于东城区的紫晶宫饭店登录境外赌博网站,参与世界杯等赌球活动,冯某所用的账户涉嫌发展了下线,冯某的赌博金额大致是450余万元。2010年8月,冯某被举报后落网。由于冯某发展了下线会员,并且抽头盈利,公诉机关认为冯某已经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冯某在法庭上表示,她1995年出国留学,此后长期居住在香港和澳大利亚。在当地“赌球几乎是一种生活方式”。长期的国外生活使她对国内的法律没有了解,其以为赌球就是朋友之间玩玩,没意识到会触犯法律。

  冯某称,回国后,一个同样喜欢足球的好友找到她,提出要在境外网站赌球。于是,冯某与在香港相识的崔某联系,获得了两个账号,一个用于给好友赌球,另一个则是管理账号,不但可以参与赌球,还可以查看赌球情况。当时是2008年欧洲杯,她和好友用各自的账号赌球,冯某还获得了网站的返点回报。

  法院认为,冯某的行为属于以赌博网站代理的身份发展下线获利,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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