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工偷拆包裹自首获刑 盗窃物品价值3万余
时间: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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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郭宇 通讯员 岳明静

  晚报讯 某快递公司建包员龙某利用职务便利,偷拆客户包裹窃取其中的物品,4个月来窃得各类物品64件价值3万余元。东窗事发后,龙某投案自首,被判1年有期徒刑。

  2011年8月,龙某进入青浦区徐泾镇某快递公司从事建包工作。 9月开始,龙某发现有同事私自拆开客户包裹将里面物品取出,于是也想“效仿”。从2011年10月起,龙某开始趁人不备拆开包裹取出物品后放进自己衣兜,陆续窃得不同物品,并将赃物全部藏在暂住地。4个月过去了,龙某“收获颇丰”,所窃物品包括手表、手机、数码相机、移动硬盘、移动电源、随身听、便携式收放音箱、手机屏幕保护膜等共64件。

  与此同时,该快递公司因包裹内物品失窃接到顾客投诉电话,公司王经理决定调取公司的监控录像抓“内鬼”。今年1月13日中午,王经理在查看录像时发现龙某鬼鬼祟祟,于是找他前来谈话。做贼心虚的龙某老实将自己4个月以来的作案行为向王经理全部摊牌,并将经理带到自己的暂住地,把藏匿物品全部交出。随后龙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鉴定,64件涉案物品约价值3万余元,清点后公安机关将物品全部发还快递公司。

  青浦法院认为,龙某利用职务便利将财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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