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本报讯 来自安溪的一对父子开设了一家网上荐股公司,给会员推荐包赚不赔的“黑马股”。儿子负责忽悠股民上钩,父亲则专门转移赃款,还拉老乡入伙,在短短的9天之内竟从股民手中骗得人民币33万多元。日前,福州中级法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决其父陈某树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安溪的陈某峰(目前在逃)利用假身份证分别在两家银行开设一户名为“陈翔”的银行账号,接着接收多名会员,向会员推荐包赚不赔股票,在网上杜撰了一个“上海华顺私募投资公司”并专门设立了股票诈骗网站,受骗客户有钱汇入账户后,则由其父陈某树负责转账取款。此间,同乡陈某生得知上述骗局,主动向陈某树提出也要参与转账取款的坑蒙拐骗,为了“壮大”诈骗公司,陈某树表示同意并承诺按每次取款总额的7%作为陈某生的非法所得。
去年4月29日,陈某峰谎称是“上海华顺私募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清火”,多次给受害人卢某发短信、打电话,并称自己是专门从事股票业务的公司,旗下专家如云,推荐包赚不赔的“黑马股”,入会会员只要首次交上950元的会员费和用于炒股定期返利的3万多元的“融资”费,即可从此走上发财之路。
信以为真后,卢某于2011年5月3日、4日,先后往户名为陈翔的上述建设银行账户转入“会员费”950元、“融资”费3万多元。而同年5月4日下午,陈某树则将银行卡交给陈某生,由陈某生伙同其妻前往银行取款,并交给陈某树。为了继续蒙骗受害人卢某,同年5月5日,陈某树往卢某的银行卡存入了2400元,称这是“华顺私募”所谓的“利润回报”。
只用了一天工夫,就轻松从“华顺私募”处赚取了2400元的炒股收益,这让卢某对陈某峰设下的“美丽陷阱”深信不疑。当天中午,卢某又转入“会员费”3000元及“验证资金”30万元,根据双方“约定”,仅要一天时间,这笔钱就能返还,还有一笔利润回报。
同年5月5日、6日,陈某生夫妇接到陈某树通知,前往各银行网点取出诈骗款共计27.54万元交给陈某树,此次,陈某生则将2.5万元据为己有。
而一心梦想着发财的卢某,不仅等不到高额的利润回报,竟连一时热线不断的电话也拨不通了,方知被骗。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缜密侦查,于2011年6月30日在福建安溪将陈某树、陈某生分别捉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