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5月31日电 (王剑 吴凰行 华天和)湖南籍男子吴某刑满释放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练就一手3分钟盗一辆车的“绝活”,专门跟踪车主,疯狂盗窃电动车及摩托车。日前,这起备受当地关注的系列盗窃案在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家住崇仁县巴山镇湖南籍的吴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崇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吴某出狱后因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为满足其高消费的需求,决定重操旧业。
吴某从邻县买来螺丝刀、扳手、电动车及摩托车钥匙等各种工具,在家中苦心钻研盗车“手艺”,经反复实践,最终练就了一手“绝活”。
之后,吴某白天在菜市场,晚上在休闲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寻找作案目标,伺机作案。同时为保证安全,吴某采取跟踪车辆所有人的方法,待车主将车辆停放好后,便跟踪车主直到确认这名车主有事并需要一定时间后,即返回停车处迅速将车盗走。
法院审理认定,2011年4月至10月,吴某采取上述手段,先后共在崇仁县菜市场、休闲广场等地盗走徐某等7名受害人的电动车6辆及摩托车1辆,总价值10343元。2011年10月17日,吴某在销赃所盗车辆时,被巡逻民警抓获。
审讯时,吴某向警方交代,其盗窃一辆摩托车或电动车最多只要3分钟时间,因而屡屡得手。
据受害人徐某介绍,去年4月份的一天,他到县菜市场买菜,将停放在菜市场路口的电动车上了两道锁,等他买好菜回来取车,就发现车子不见了,前后总共不过5分种时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属累犯,故综合全案情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