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遗体捐献登记申请表。通讯员邱武章摄
本报讯 (记者郑荣林通讯员邱武章) 5月22日下午,丁国华从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手里接过了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这位37岁的乐安农民在饱受病魔多年折磨后说:“我其实也没有什么崇高的精神,只是希望我去世后将器官捐给那些受折磨的病人,减少他们的痛苦。”
丁国华家住乐安县增国镇长江村,2006年的一场车祸,造成了他粉碎性骨折伴截瘫。之后,父亲过世,妻子带着女儿也离开了他,他只能和年迈多病的母亲相依为命。
当地政府和乡邻的帮助,让他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有关部门给他办理了农村低保、医疗保险,还免费配置了轮椅、安装了矫形器、改造了无障碍厕所。左邻右舍逢年过节也会给他送来一些生活必需品。
2010年秋天,丁国华得了一场大病。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丁国华觉得要为这个社会做点事,以回报好心人的关爱,从此就萌生了捐献器官的愿望。今年5月中旬,丁国华感冒发烧,躺在病床上最挂念的就是如何捐献器官。经过深思熟虑后,5月21日,他把家人叫到床前,向他们说起自己要捐献器官的事,经过一番细致的说服,善良的老母亲和纯朴的大哥也理解和支持丁国华的举动。
5月22日,当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丁国华的病床前时,他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我死后能把我的器官捐给那些需要的人,为社会作点贡献。”医生对他健康状况进行诊断,确认他适宜捐献器官后,丁国华主动签署了一份遗体捐献登记申请表。5月23日上午,乐安县政府把丁国华接到了县医院接受免费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