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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北京南站流浪的男子自称“镇南站”,盗窃手机后“教训”事主,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镇南站”在永定门长途汽车站将乘客高某放在候车大厅正在充电的手机偷走,被发现后还殴打高某,造成高某受伤。昨天受审后,东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镇南站”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程宁 摄 J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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