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孙超 记者 徐轶汝)因为“讲义气”,3个男孩卷入了一场本与自己无关的纠纷,激化矛盾,并在街头斗殴中将他人打伤。近日,普陀区法院少年庭作出一审判决,鲁某、凌某和朱某分别受到了刑事处罚。
争锋吃醋 两伙青年街头对峙
去年2月的一个晚上9时许,石门一路威海路口,几名年轻人见面后发生争执。一边是绰号叫“小宝”的戴某,当时只有15岁。另一边是小郝,当时16岁。“小宝”认为自己的前女友是被小郝抢走的,心中一直耿耿于怀。当天,他发现小郝约了自己的前女友见面,便特地带了一个朋友找小郝“谈判”。
两人见面后立即争执起来,双方各自掏出手机打电话。不久,一些年轻人赶了过来。“小宝”这边一共4人,小郝这边来了7人。双方在街头对峙,气氛十分紧张。
3人赶到 拔拳挥刀多人受伤
此时,一辆出租车停在现场,又下来了3名少年。他们冲进现场,不由分说就给了小郝这边一个人一记耳光,瞬间引发双方冲突。接着,3名少年中的一个拔出一把20多厘米长的尖刀,在人群中一边挥舞一边嚷嚷着寻找小郝,找到后更是一阵乱砍。被吓蒙的小郝只能用手招架,手臂被砍伤。打斗持续了两分钟左右才停止,小郝和两名同伴不同程度受伤,而那3名少年则扬长而去。
去年3月,警方在设卡巡逻时发现几名骑助动车的青少年行迹可疑,便拦下盘问。其中,鲁某因做贼心虚,主动交代了参与上述斗殴的经过,不久另两人也相继落网。
江湖义气 糊涂少年触犯刑法
鲁某就是那场打斗中拿着尖刀砍人的少年。2006年他读初一时便辍学在家,2009年起在本市各酒吧打工,事发时还不满18岁。当晚,他和两个朋友在酒吧喝酒时,突然接到了朋友的求救电话,称有个叫小郝的人要打他们。其实,鲁某根本就不认识小郝,只听说过“小宝”和小郝有些不愉快。听说“小宝”可能会被打,出于“朋友义气”,鲁某觉得应该出手帮忙,随即叫上了自己的朋友凌某和朱某一同前往。临走时,鲁某还从助动车后备箱里拿出一把尖刀。3人赶到现场后,不由分说见人就打,引发了斗殴。
经鉴定,被害人小郝的伤势属于轻伤,另两名被害人属于轻微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鲁某持械伙同凌某、朱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均应予处罚,遂判处鲁某拘役5个月,判处凌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