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卖酒女遭买酒客迷昏后强奸 两嫌犯获刑
时间:201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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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晚报讯 为了多卖几瓶自己代理的白酒,年轻貌美的女子小红(化名)在几家酒店来回奔波,赔笑脸,陪喝酒,却因为酒后昏迷而遭到了凌辱。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宣判此案。

  小红是合肥人,近年来一直在为某品牌白酒做直销。虽然已有家室,但为了提升业绩,小红经常伪装自己是单身,并常常在酒店陪客人喝酒。2012年2月11日晚,小毛(化名)、小陆(化名)等人在合肥某酒店喝酒,小红到包间里推销。

  “你若陪我们喝酒,我们就喝你推销的酒。”小毛当场表示。一番调侃后,双方各怀目的,达成了共识。席间,大家推杯换盏,直喝得小红不省人事。小毛见状,要求小陆开车将他和小红送到某宾馆,并用小红的身份证开了房间。随后,小陆会心地离开了房间。小毛将小红抱上床后,趁她人事不省之际,实施了奸淫。

  酒后的小红直睡到第二天中午仍未清醒。小红的丈夫见妻子一夜未归,电话又不接,一直很担心。直到第二天中午小红醒来后接电话,丈夫才找到在宾馆的妻子。

  一直心存疑虑的丈夫追问小红为何在宾馆一夜不回。小红痛恨小毛等人趁人之危,遂向丈夫和盘托出。

  2012年2月19日,自以为无事的小毛和小陆被抓获归案,羁押于看守所。

  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对小毛涉嫌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小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小陆协助小毛实施奸淫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共犯,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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