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榆林讯 (记者 祁铭 通讯员 毛兰芳) 发现6岁的女儿被邻居强奸后,家人没有立即报案,而是试图以5万元私了,直至对方支付2万元后无力继续支付时,监护人才报警。5月14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张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去年10月24日下午,府谷县30多岁的村民张某对来自家看电视的邻居家年仅六岁的女童产生邪念,将女童骗至离家几十米远的一个破窑洞实施强奸,之后若无其事地带着女童返回。
令人想不到的是,女童的父母得知女儿被张某强奸后,并未报警,而是试图以5万元私了此事。张某在支付2万元后,无力继续支付。这时,女童父母才报了警。随后张某被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