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5月14日电 (赵小燕 通讯员 尚法)今天,浙江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金融票证案。被告关某在去年年关时为向妻子交差,花了50块伪造了一张50万的银行存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关某去年一直在沈阳做生意,但临近年关,货款一直没有追回,他觉得自己没法向妻子和家里人交待。
2012年1月,关某花50元通过他人伪造了一张银行存单,票面金额伍拾万元整,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中山支行。
春节前,关某将此存单交给了妻子,称是自己做生意赚的。
2月17日,“存单”到期了,关某的妻子谢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持该伪造的银行存单前往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中山支行取款,后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
经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中山支行确认,该银行存单系伪造。谢某打电话给关某,关某于同日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今天,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关某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参加了庭审,并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关某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