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打死雇主 隐姓埋名潜逃20年落网
时间: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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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旭东 摄

  20年前是不是他打死雇主?

  当年三人蒙面棍击雇主一家 他落网清网行动 两同伙仍在逃

  20年前,陕西人代义祥伙同他人报复雇主,将雇主打死后潜逃。20年中,他隐姓埋名更改户籍,最终还是在去年的清网行动中落网。昨天(11日),代义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1991年,21岁的代义祥及代义军、王泽荣因对雇主柴某不满而预谋对柴某及其家人进行报复。1991年8月10日凌晨,代义祥等3人来到顺义区的柴家,在屋内蒙面持木棍对正在熟睡的柴某及其53岁的妻子许某、22岁的女儿及7岁的孙女打击头部等处,最终致柴某死亡、柴妻重伤。去年8月,潜逃20年的代义祥在江苏无锡被抓获,而他的同案代义军、王泽荣还在潜逃中。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代义祥的刑事责任。

  代义祥在法庭上说,他和代义军、王泽荣都是一个村的老乡,当年同在柴某的个体建筑队做小工,每天工钱7元钱。由于柴某脾气不好,经常骂他们,3人怀恨在心。辞工后,3人认为工钱被柴某扣减,决定实施报复,“就是想教训他一下,让他住几天医院”。

  “进了院子,我和王泽荣进入东屋,代义军进入西屋,王泽荣进了里屋,我往外屋床上看见一个人,就打了一棍子,对方叫了一声,我听出是老板娘,她坐起来大喊着抓住我不放手,我试图用东西堵住她的嘴,后来王泽荣过来打了她一棍子,我看见一股血从老板娘头上冒出,她就倒了下去。”

  代义祥说,他们3个人作案后逃出了院子,在玉米地里跑散了,自此他再没见过王泽荣。十几天后,代义祥听说柴某死了,他就跑到新疆,在煤矿挖煤。后煤矿坍塌,腿被砸骨折,休养几年。之后,他娶妻生了女儿。目前,他女儿未成年,妻子身患癌症已两年。在此期间,代义祥改了户口。代义祥自称,他改户口的原因是找媳妇的时候怕对方嫌他大。

  对于代义祥的陈述,公诉人认为他避重就轻,并称代义军曾在事发当年被抓,指证是代义祥打死柴某,后因证据不足,代义军被取保候审,后来下落不明。法庭上,公诉人一再提醒代义祥要如实供述,代义祥则辩称当庭说的是实话:“我既然被抓住了,就想实话实说,我家里还有10岁的女儿……”代义祥的话还没说完,原告席上被害人柴某的儿子拍案而起:“你打我父亲的时候,怎么没想这么多呢!”审判长当即制止,柴某的儿子随即向法庭表示歉意,说自己要出去冷静一下。获得审判长许可后,他走出了法庭。

  记者看到,由于此案的案卷制作于20年前,至今都已发黄。对于这起时间跨度20年的追捕,公诉人告诉记者,警方能在清网行动中抓获改名换姓的代义祥,还是下了大力气。

  昨天,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法律链接

  潜逃20年,是否还能追诉?

  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不再追诉。代义祥在作案20年后落网,是否超过了追诉期?

  法律人士表示,刑事案件追诉期是指司法机关不掌握犯罪嫌疑人或者没有立案的情况下,超过一定期限就不再追诉了。刑事案件最长的追诉时效为20年,就是说从犯罪发生至被发现时,如果已过20年则不再追诉。但如果案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就不存在追诉期的问题了。

  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记者邱伟)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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