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和韵 报道 “友人”东莞找小姐被抓打电话求救,女子东挪西借先后五次将58万余元打入骗子账户。近日,广州海珠区法院审理认为,男子阿俊等5人通过电话骗人转账,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对阿俊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余4人也分别获刑。
经查,阿俊、阿鹏、阿雄等5名被告,以冒充被害人朋友的方式电话诈骗。2011年3月,阿鹏根据获取的资料,致电女子晓某,谎称是其朋友杨某。晓某称,案发前晚,她接到朋友“杨某”电话,称已换了手机号码。次日,她再次接到“杨某”的电话,称其在东莞“找小姐”被抓,需要2.4万元,晓某随即转账。随后,杨又称警察在其身上发现了毒品,并对她说有多少钱就汇多少,他很快就还钱。其后,晓某再次汇了6万元,后杨说不够,晓某又分三次汇入50万元。
案发后,阿俊的家属退还23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阿俊等五名被告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