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毒女子称遭逼供 刑警出庭自证清白
时间: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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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被告人席上的马恩平称曾遭刑讯逼供。昨日,曾讯问她的刑警坐在证人席上出庭接受询问。通讯员 邹慧 摄

  ■ “一斤毒品藏内衣 涉案7人全翻供”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河北女子马恩平称曾遭刑讯逼供,手腕和右膝盖曾有淤青。昨日,北京铁路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两名曾讯问过马恩平的刑警以证人身份出庭,接受法庭询问。经法庭合议,马恩平的伤情尚不足以使其做出“违心口供”,认定供述来源合法。

  这是今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北京法院首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马恩平把494.49克冰毒缝进胸罩和吊带背心,在北京西站被警方查获,并牵出一个运售毒品团伙。马恩平等7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受审。(本报4月27日报道)

  翻供

  运毒女翻供称遭逼供

  去年2月17日,北京西站,刚下火车的马恩平被民警拦下,并从她行李中发现11包冰毒,重494.49克。通过其供述,警方很快查获她的上线和下线。

  今年4月26日,马恩平等7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在北京铁路中院受审,7人均推翻之前供述,辩称自己只是帮忙带毒或购毒自吸,并未参与贩毒。马恩平自称是帮人代运“物品”,不知是毒品。此外还称曾遭遇侦查人员殴打。“警察确实打我了,构不构成刑讯逼供,请法庭认定。”马恩平说。

  对质

  刑警出庭否认逼供

  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显示,被铁路警方查获两天后,马恩平被移送看守所,看守所《入所体检表》上写明:双手腕和右膝盖处有淤青,该表上有办案刑警的签字。

  昨日,法庭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北京铁路刑警支队两名曾讯问过马恩平的警察以证人身份出庭,接受法庭询问。

  两名刑警称,马恩平随身携带近500克毒品,涉及重大犯罪,为防止逃跑和自杀,按规定给她带了戒具(手铐)。到案后她并不愿主动供述实情,警方反复给她做思想工作;同时怕惊动她的上线和下线,为了侦查工作需要,到案两天后才把她移送看守所。“手腕的淤青可能是手铐造成的,右膝的伤可能是在抓捕或押送时磕碰的,肯定不是我们打的。”

  两刑警承认,最初在刑警队办公室的讯问并没有监控录像。两人在逐一回答了公诉人、法官和马恩平律师的询问后,退出法庭。

  ■ 法庭

  法院认定证据来源合法

  经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宣布,首先,入所体检表上写明,马恩平的双腕和右膝盖处有淤青痕迹,但伤势轻微,尚不足以给马造成精神压力,并做出违背她意愿的“违心”供述。

  其次,两刑警关于手铐致双腕淤青的解释符合常理,目前证据也没法证明马恩平的伤是在讯问期间产生的。

  再次,马恩平的供述和其他被告人供述能相互印证,可见她的供述是属实的,不存在刑讯逼供取得非法证据的情况。最终认定,马恩平供述的来源合法,属于合法证据。

  随后,庭审继续进行,除马恩平和她的“上线”蒋义贵外,其余5人均不认罪。

  法庭未对此案当庭宣判。

  ■ 链接

  《刑诉法》新规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新京报记者 陈博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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