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已故国画大师孙天牧的画作复制品被悬挂于北京国际饭店的男厕所内,孙天牧的子女认为“受到侮辱”,遂起诉饭店并索赔110余万元。日前,东城法院一审驳回了孙天牧子女的诉求,认为饭店方并没有过错。目前原告方已向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去年6月,画家孙天牧的子女偶然发现,父亲的绘画作品被悬挂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一楼和二楼西侧的男厕所。他们认为,国际饭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对孙天牧先生的作品进行复制并使用,并且对孙天牧的作品构成了很大的侮辱。
北京国际饭店称,涉案的作品是该饭店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和使用的,其在主观上不存在侵权的过错。
近日东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孙天牧子女的诉求,认为饭店方面并没有过错。法院认为,在当前装饰画市场的经营环境下,如在正规交易市场购买则不应对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特别审查,如若让合法购买者就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则有失公允。对于市场上存在侵权复制品的法律责任,应由该侵权复制品的制造商、销售商承担,交易场所的管理者如未严格管理,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虽然被告使用涉案侵权作品主观上没有侵权故意,也并非侵权行为的实施者,不应对侵权结果的发生承担法律责任,但出于对著作权人的尊重,其在收到权利人通知后理应停止使用。鉴于原告庭审中已经认可被告撤下了涉案侵权复制品,且明确放弃停止侵权的诉请,故法院对此不持异议。对于其他索赔诉求,法院都不予支持,仅按照公平原则,由北京国际饭店承担部分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