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帮人“公关”骗辆奥迪Q7
被告人上午受审被控还骗两家公司650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巍)一笔公关费便骗到一辆奥迪Q7,后又以帮助办理联系业务为由从他人手中骗取650万元。今天上午,王效林因涉嫌诈骗罪在一中院受审。
10点40分,王效林被带进法庭,47岁的他已是满头白发。微微点头与旁听席上的两名亲友打招呼后,王效林坐在被告席上,否认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
虽然身为贤品堂(北京)信息中心的股东,但王效林说,他对公司的业务、注册时间、经营范围等细节都不知情。“我一年发四五次高烧,每次20多天,其他时间都是低烧……”王效林表示,对公司的运作 一概不知,自己也没有分过股红。
对于以办理业务为由骗取孙某奥迪Q7的指控,王效林说,那是孙某想给车办京A的牌子,把车挂靠在自己那里。
但是孙某的证言与王效林大相径庭。孙某说,他初见王效林时,看到王的公司很气派,办公室挂着不少名人字画。同时,王效林的言谈中表示他认识不少名人。在与孙某的交流中,王效林主动表示,可以促成孙某公司与联通的业务,并提出让孙某买一辆奥迪Q7作为形象公关。孙某依从照办,此后陆续给了王效林几百万元办事费。
据贤品堂的工作人员说,公司的大小事情其实都是王效林说了算,孙某交给王效林的钱,王效林没有用来给孙某办事,而是用来分红了。
检方指控
被告人涉案近800万元
2008年3月至5月期间,王效林谎称有能力为深圳一公司开拓与中国联通公司业务,并以公关需要为名,骗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奥迪牌Q7型轿车一辆,价值140余万元。
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期间,王效林谎称有能力拓展业务,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贤品堂(北京)信息中心与两家公司签订《协议书》等方式,骗取两家公司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