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靖 通讯员王利丹) 一名孕妇诉称因煤气中毒致腹中的双胞胎脑积水死亡,故愤而将房东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11万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判决房东赔偿王女士夫妇6万元。
王女士哭诉,她年过三十,得知怀孕并孕有双胞胎后,夫妻俩高兴万分。然而,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她丈夫晚上回家时发现她晕倒,急拨120。她被送往医院后,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重度)肺水肿,妊娠19周。住院观察数天后,双胎儿的情况不断恶化,最后因脑积水而被迫引产。王女士夫妇悲痛万分。
据医院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煤气中毒可能是双胎儿发生脑积水的主要原因。王女士夫妇愤而将房东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1万元。
王女士夫妇认为,房东利用烧土锅炉的方式为其租住房供暖,却未履行完全注意义务,造成王女士煤气中毒,双胞胎死亡。
而房东则拒绝赔偿,称王女士夫妇无证据证明事发当日王女士住在出租房内,该房内也没发生煤气泄漏,并导致煤气中毒。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女士夫妇与房东之间虽无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房屋租赁关系。因120急救车所至的地点是出租房所在的村口,房东抗辩王女士当时未在出租房内,就要举证。另外根据医院尸检证明,煤气中毒可能是导致双胎儿发生脑积水的主因,而房东未向提供致胎儿死亡的其他证明。因此,房东应对王女士煤气中毒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J151
作者:林靖 王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