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凌晨2时30分,崂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和走访,经过四小时奋战,将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肇事驾驶员刘某(男,43岁,崂山区人)抓获。
5月2日晚10时40分许,王哥庄街道南王公路西山村附近,发生了一起重大肇事逃逸案件,一男性行人被车撞后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驾驶员弃车逃逸。接警后,事故科立即赶赴现场,分别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经过走访调查和调取监控分析,发现一辆鲁BDU××7号五菱牌微型面包车在案发时段经过该现场,经进一步调查,确定该车主系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刘某所有,其有重大嫌疑。按照“以车找人”的方法,民警立即赶赴港西社区刘某住处调查,发现刘某已经不在此居住。
民警协调社区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后获知,刘某平时经常到港西一处民房中居住。闻讯,民警连续行动,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5月3日凌晨2时30分许,民警在港西村一间民房内将睡眼朦胧、一身酒气的肇事驾驶员刘某抓获。
据刘某交代,案发前,他在王哥庄街道办事处高家村一酒店当厨师,案发当晚9时许,结束一天的工作后,他和几个同事一起吃了晚饭,其间喝了两瓶啤酒。大约当晚10时30分左右,晚餐结束,他驾驶面包车沿南王公路南向北行驶至西山村附近时,与路边行人相撞。由于害怕,刘某在事故发生后遗弃肇事车辆后逃离现场,返回家中睡觉。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崂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