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骗取261张手机卡销售 拖欠58万元通话费
时间: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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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茅冠隽

  晚报讯 宝山地区两名男子“生财有道”,短短两个月内从电信营业厅骗取261张手机卡销售,导致最终拖欠下58万元巨额话费。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这两名男子提起公诉。

  2011年9月22日上午10时许,宝山电信某营业厅工作人员小王接待了一名年轻客户。该男子称自己是一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员工,想要为公司办理 “2010天翼总机服务移动分机每月39元”套餐一共39份,并提供了一张“杨光然”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由于企业一次性大批量办理移动分机套餐的情况十分常见,小王不疑有他,收下材料一周左右,就为该名客户办妥了业务。

  2011年9月29日,该名客户再次来到电信营业厅使用本人“杨波”的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将39张手机卡领走。然而令小王意想不到的是,这名叫杨波的男子从此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截至2011年11月初,杨波领取的39张卡已产生六万七千元的话费,却没有向电信支付过一分钱,而他留下的电话不管怎么拨打,都是无人接听。意识到可能遇到了骗子,小王向上级作了汇报,并至宝山分局报了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发现,除了小王所在的营业厅被骗外,还有3家宝山的营业厅也先后遭遇了“阿诈里”。

  经缜密调查,警方于2011年底抓获了杨波。杨波到案后供述他还有一名同伙叫曹欣,2011年9月初两人在网上结识后,曹欣提出要雇佣他去电信营业厅骗电话卡,两人商量好由杨波负责找人制作假的公司印章及营业执照,并到电信营业厅领取电话卡和手机,而曹欣负责销赃,并每月支付给杨波3000元。公安机关随之对曹欣展开抓捕。 2012年2月3日,曹欣落网。据两人交代,2011年9月至11月间,两人先后假冒6家公司的名义,至4处电信营业厅骗得各类套餐手机卡共计261张以及手机15部 (价值人民币49600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账单和签收单证实,上述261张手机卡拖欠电信资费达人民币584547.9元。

  检察机关指控,杨波、曹欣相互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并以虚构单位的名义签订电信业务合同,骗取被害单位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案犯曹欣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案犯杨波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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