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子因患白血病被迫打胎 惨遭丈夫抛弃(图)
时间: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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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合肥在线

  孩子没了,丈夫离去,把她的心掏空了

  如果没有这场病,24岁的樊丽君已经是幸福的妈妈了,迎接她的也应该是丈夫的笑容与疼惜。然而,这一切都因为这场病而毁灭。去年11月,怀孕近五个月的樊丽君查出患有白血病。为了化疗,一个月后,她被迫打掉了腹中五个多月的胎儿。

  三次住院,花去医药费将近40万,眼看着樊丽君的身体正在好转,她的丈夫却不见了,“第一次住院的时候,他还在身旁照顾我,而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他就没有来看过我了。”躺在病床上的樊丽君说起丈夫的“薄情”已经无任何感觉了。有网友将樊丽君的近况发在了江淮晨报“晨报社区”的网站,引来了众多爱心人士为她加油鼓劲,告诉她一定要坚强起来。

  身体感到不适

  24岁“准妈妈”患上白血病

  5月3日,网友“风雨雷电”在晨报社区中发的一则帖子《拯救合肥白血病女孩,因为病情,怀孕5个月了还是被迫打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记者看到,回帖中有很多网友都在为“白血病准妈妈”加油!

  24岁的樊丽君是长丰人。5月3日17时,记者来到安医附院血液内科樊丽君的病床前,此时,她正躺在床上输液,右手和左胳膊上都扎有一个针管,“我这是双管齐下。”樊丽君调侃说。虽然在病中,她还是豁达的,“我从小性格就是大大咧咧的,就好比因为第一次化疗,头发掉得太多,一般人肯定会去买个帽子戴,而我直接刮了个光头。”摸着自己新长出来的稀稀疏疏的头发,樊丽君笑了。

  眼前的这个姑娘,眼睛大大的,很平静地说着她的经历:2011年5月份,樊丽君结婚了,丈夫轩先生在工地上开机器,一个月能赚几千块钱。更让一家人欣喜的是,7月份,樊丽君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好景不长,刚刚怀孕的樊丽君老是觉得腿疼,“我没怎么孕吐,就是一直觉得腿很疼,夜里都睡不着觉。”樊丽君描述着当时的感受。腿疼了三个月后,樊丽君又开始了无止境的头疼。“当时去村里、县里的医院都看了,什么都没查出来。”樊丽君说。

  直到去年的11月11日,家人把樊丽君送到了安医附院查看,才检查出了她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来了就住院,医生都告诉家里人别抱有希望了。”这一切,樊丽君都不知道,父母一直瞒着她。

  生活陷入窘境

  弟弟辍学,父亲借来巨款

  住院三个星期后,樊丽君还是知道了病情。“是那个人告诉我的。”樊丽君口中的“那个人”就是她的丈夫轩先生。

  第一次住院的时候,樊丽君头疼得夜夜哭泣,都是轩先生和樊丽君的妈妈在旁伺候。“那时候,他和我妈妈轮流照顾我,我身上难受,他们就一个上半夜、一个下半夜地帮我按摩。”

  樊丽君说,“三个星期后他趁我爸妈不在就一股脑地把病情都告诉我了。”樊丽君听后很理智地问丈夫:“这个病治愈的几率有多大?”轩先生的回答第一次让樊丽君觉得很难受:“他没有安慰我,很直白地说‘就像走钢丝一样。’治愈的可能性比较小。”

  樊丽君无奈地说,自己第一次住院花了十几万元钱,丈夫家就只给了6万多,剩下的都是我爸借的。而第二次住院时轩先生都没有出面,所有的一切花费都是爸爸借来的。

  “我们家有四个孩子,我是老大,我没有为家里做贡献,还拖累了爸妈。”樊丽君说到爸爸为了自己借了几十万的债务,心里很难过。为了她的病,最小的弟弟才14岁就不愿意上学了,“我爸爸打着他让他去上学,他都不愿意。说是要打工挣钱给我治病。”现在樊丽君的小弟虽没有出去打工,但是也没有去上学,“我爷爷生病了,我爸妈要照顾我,小弟只能留在家里照顾爷爷。”

  心灵受到重创

  打掉了胎儿,丈夫也不见了

  更让樊丽君难过的是,因为化疗,她腹中的胎儿只能打掉。“已经成形了,你说我不难过吗?但是孩子即便生下来,也是有缺陷的啊。”樊丽君很无奈。得了白血病、打掉孩子,接下来的事让她彻底心寒了。

  “丈夫一直说自己没有钱,我跟他夫妻一场,他一个月能挣4000多元钱我是知道的。”樊丽君有些愤懑,现在丈夫连影子都不见了。

  现在的樊丽君铁了心要跟丈夫离婚,“我准备起诉他,我爸爸现在一分钱也借不到了。”樊丽君说,“我的病,他也应该付一部分医疗费吧,我现在和他还是合法夫妻。”

  而轩先生得知樊丽君要起诉离婚后,也给樊丽君发短信说:“现在什么都没有意义了,你不就是不想和我过了吗,随便你。不就是想离婚吗?不用动那么多心机,和我说一声就行了!”在樊丽君的手机上,记者还看到了4月21日署名为轩先生发的一条短信:“我还想多干点活挣点钱,等你好了和你过日子呢!”对此,樊丽君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随后,记者根据樊丽君提供的号码拨打了轩先生的电话,听筒里语音提示轩先生的手机已停机。樊丽君多次拨打后,听筒里传来的依然是停机。

  樊丽君对着手机沉默了良久:“我孩子的预产期就是4月份,如果没有这场病,他已经出生了。”

  律师说法

  丈夫应该担责

  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胡瑾介绍,樊丽君患病期间,轩先生应对妻子有扶养的义务。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樊丽君身患重病,如果轩先生有钱,应该负责全部的医药费,如果没钱,也应该常去探望照顾,轩先生的这种不管不顾的行为不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另外,由于轩先生每个月有4000多元的工资,所以樊丽君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强制执行把轩先生的工资转为樊丽君治病所需的医药费。

  本报记者 张琳琳/文 高博/摄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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