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谎称拍到“不雅照”,并以将照片寄给其老婆和纪委相要挟,敲诈江西73名领导钱财657万元,湖南男子陈洪2日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同案犯分别获刑。
2011年9月初,陈洪、陈晨、李源等人在湖南长沙购买印有合成领导头像的淫秽照片、写好内容的敲诈信件、和照片相对应有详细的名单地址的通信录等敲诈勒索资料。9月9日,三人从湖南娄底来到江西南昌市,购买了400个信封和邮票,照着买来的敲诈勒索资料上的信息(主要是江西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高管)将名单和地址填写到敲诈信封上。
随后,三人将买来的合成领导头像的淫秽照片和敲诈信分别寄给了江西省委领导1名、南昌市有关领导8名、萍乡有关领导15名、九江有关领导49名,每封敲诈信均要求被害人汇款9万元,共计金额657万元。没有一名被害人向三人转入钱款。
法院审理认为,陈洪、陈晨、李源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犯罪未遂。